不锈钢小直径无缝钢管适用于航空航天、机电、仪器仪表元件、医用针管等。
1. 标记示例:
用12Cr18Ni9钢制造的外径为2.5mm,壁厚为0.5mm的钢管,标记为:小钢管12Cr18Ni9-2.5x0.5-GB/T 3090-2000
2. 奥氏体型不锈钢管按力学性能分类:
①. 软态 经固溶处理后的钢管,其力学性能符合标准的规定,该状态钢管耐蚀性良好,便于加工。
②. 冷硬状态 经相当程度冷变形加工的钢管,该状态的钢管力学性能较高。
③. 半冷硬状态 变形程度小于冷硬状态加工成的钢管,力学性能介于软态和冷硬状态之间,适合轻度加工成形。
3. 钢管的外径和壁厚见表2-36。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供表2-36以外的其他尺寸的钢管,尺寸偏差执行相邻较大规格的规定。钢管尺寸也可按内径和壁厚或外径和内径供应。
钢管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见表2-37的规定。
注:当需方在合同中未注明钢管尺寸允许偏差时,按普通级供应。
4. 钢管的通常长度为500~4000mm.每批允许交付质量不超过该批订货钢管总质量10%的长度不小于300mm的短尺钢管。
定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为+15mm.
倍尺总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每个倍尺长度应留0~5mm切口余量。
钢管一般以直条交货,外径不大于2mm的钢管允许成盘状交货。钢管两端端面应与钢管的轴线垂直,并清除毛刺。
5. 钢管应按实际质量交货,也可以按理论质量交货。
6.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见表 2-38 。钢管按熔炼成分验收。
根据需方需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供应表2-38以外牌号的钢管。
如需方要求进行成品分析时,应在合同中注明。成品钢管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按GB/T222的规定。
7. 钢管以硬态交货。如需方要求软态或半冷硬状态交货须在合同中注明。硬态交货的钢管不作力学性能检验。软态钢管的力学性能见表2-39。半冷硬态钢管的力学性能由供需双方协议。
注:对于外径小于3.2mm,或壁厚小于0.30mm的较小直径和较薄壁厚的钢管断后伸长率不小于25%.
8. 钢管的表面应光亮、洁净,不允许有折叠、裂纹和分层。允许有不超过壁厚公差一半的轻微缺陷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