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SO、EN、ASTM等不锈钢标准中,钢材的表面加工要求,是作为交货状态的一部分或单独章条进行规定的。而我国标准是与表面质量的规定放在一起的,并且除板材外,表面加工要求与ISO等标准比,并不十分明确。


1. ISO标准(ISO/CD16143-2)


 ISO标准与EN、DIN等标准一样,将表面加工要求作为交货状态按加工类型和表面状态进行规定,见表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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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N标准(EN10088-3:1995)


 EN标准规定与上述ISO标准规定相同。


3. ASTM标准(A484/484M-00)


 热加工棒材可进行各种加工处理,包括退火或其他热处理,采用酸洗、喷丸或其他清除氧化铁皮的方法进行清理、粗车和机械矫直。


 冷加工棒材由热加工棒材进行冷拉、无芯研磨、抛光等生产。


 型钢用机械、研磨或酸洗的方法清除氧化皮。除非另有规定,锻件用机械、喷丸或酸洗的方法清除氧化皮。



注:①. 不是所有的加工类型和表面状态都适用于各种牌号。

       ②. 第一个数字:3-热成型,4--冷加工。

      ③. 如热加工和进一步冷却可以满足力学性能和耐晶间腐蚀的要求,铁素体、奥氏体、奥氏体-铁素体钢的可以省略。

      ④. 如相关尺寸偏差和表面粗糙度可以满足要求,则冷加工的类型(冷拔、车削或无芯研磨)可由生产厂选择。

      ⑤. 1T为ISO286-1和其他尺寸偏差标准定义的国际标准偏差。

     ⑥. 在偏差范围内的特定偏差由双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