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对CB/T 3920-1999《船用辅锅炉螺纹管》的修订。


 CB/T 3920-1999是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司《关于废止专业标准和清理整顿后应转化、的国家标准的通知》和船舶工业总公司《关干将船舶专业标准和有关国家标准调整为行业标准的通知》,于1999年6月由ZB U41001-1990直接调整过来的。本标准与CB/T 3920-1999相比,有下列修改∶


①. 对第4章"技术要求"内容增加了液压试验及磁粉探伤的技术要求。


②. 对第5章"试验方法"中的项目及具体试验方法做出了规定。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CB/T 3920-1999。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青岛船用锅炉厂、中国船级社青岛分社、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江苏海陆锅炉集团公司、中国船级社南京分社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文德、邱玉东、胡光富、车 锐、仲崇欣、刘国良、包国桢。本标准于1990年4月首次发布,1999年6月被调整为行业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辅锅炉螺纹管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2.5 MPa,工作介质为水或饱和蒸汽的船用辅锅炉螺纹管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下列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提倡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下列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102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GB 3087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T 11037 船用辅锅炉及受压容器的密性及强度试验方法


  CB/T 3924 船用辅锅炉原材料入厂检验JB.4730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中国船级社 2001年



三、标记示例


  用10号无缝钢管制造的外径为51 mm,壁厚为3.5 mm,螺距为25 mm,槽深为2 mm的螺纹钢管; 螺纹管 10~51×3.5×25×2 CB/T 3920-2002



四、要求


4.1 制造螺纹管的钢管可以选用360或410无缝钢管,也可以选用性能不低于上述材料的无缝钢管,例如 GB 3087中的10号或 20号无缝钢管。并按 CB/T 3924的要求验收。


4.2 螺纹管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折叠,轧折,结疤,离层或发纹存在,且平直管段表面不得有明显压痕。其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


4.3 两端部螺纹凹槽应在不大于一个螺距的范围内逐步过渡到规定槽深.


4.4 螺纹管压制成形后应抽样进行液压试验,应能承受2倍设计压力,而无水久变形及渗漏。


4.5 螺纹管磁粉探伤按 JB 4730规定进行,Ⅱ级为合格。



五、试验方法


5.1 材料


  按CB/T3924的方法检查制造螺纹管的材料,结果应符合4.1条要求。


5.2 表面质量及尺寸


  表面质量采用目测方法检查,尺寸外形以相应量具检验。结果应符合4.2条要求。


5.3 凹槽壁厚减薄量


  5.3.1 凹槽壁厚减薄量检验应在每根样管上两端和中间共3个点取样,在两端取样时,不得在第一螺距内取样。


  5.3.2 凹槽减薄量检验剖面试样截取,应沿螺纹管轴线剖切。检验剖面应尽可能接近管子直径测量减薄量,结果应符合4.2条要求。


5.4 螺纹凹槽形成


  从螺纹起始点沿螺纹轴线剖切,检查螺纹深度,结果应符合4.3条的要求。


5.5 液压


  螺纹管的液压试验按GB/T 11037进行,结果应符合4.4条要求。


5.6 探伤


  磁粉探伤应在样管的两端和中间共3点上进行,但不得在两端第一个螺距内进行;每个探测点的检查范围应不少于一周螺旋线的展开长度。试验方法按JB4730-94规定进行.结果应符合4.5条要求。



六、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螺纹管的检验分鉴定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两类。


6.2 检验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应在自然大气条件下进行各项试验。


6.3 鉴定检验


  6.3.1 在下列情况下之一者,应做鉴定检验∶


      a) 首制产品;


      b) 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动时;c) 正常生产满4年。


  6.3.2 鉴定检验的项目和方法按表3规定。


  6.3.3 鉴定检验时全部符合要求则判为合格。鉴定检验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应在采取纠正措施后,重新对全部项目或只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若仍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则判鉴定检验为不合格。


 6.4 质量一致性检验


  6.4.1 产品完工或产品出厂前应做质量一致性检验。


  6.4.2 质量一致性检验项目和方法按表3规定。


   6.4.3 质量一致性检验的项目全部合格为合格。如果螺纹管未通过质量一致性检验的任何一项,则应采取措施后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必要时,对全部项目进行检验。


   6.4.4 螺纹管的复验和判定规则按第 4章规定。



七、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螺纹管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1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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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T3920-2002  船用辅锅炉螺纹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