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制定参照EN10028-4∶2003《耐压平板钢产品 第四部分∶特定低温性能的Ni合金钢》标准、中国船级社CCS规范、ASMEA553—2007《压力容器用淬火+回火8-9%Ni合金钢规范》和JISG3127—2005《低温压力容器用镍钢板》标准中相关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徐源、朴志民、王晓虎、潘涛、郝瑞琴、刘东风、侯加平、郑英杰。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温压力容器用9%Ni钢板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液化天然气(LNG)储罐、液化天然气(LNG)船舶等低温压力容器用厚度不大于50mm的9%Ni钢板(以下简称钢板)。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GB/T 223.5一2008,ISO4829-1:1986,ISO4829-2:1988,MOD)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酸钠分离-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3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靛酚蓝光度法测定氮量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7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次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223.67—2008,ISO 10701:1994,IDT)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2002,eqv ISO 6892∶1998)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 229—2007,ISO 148-1∶2006,MOD)


GB/T 247  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709—2006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ISO 7452∶2002,ISO 16160∶2000,NEQ)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 2975—1998,eqv ISO 377∶1997)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17505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17505——1998,eqv ISO404∶1992)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 20066—2006,ISO14284∶1996,IDT)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GB/T20123-2006,ISO15350:2000,IDT)


GB/T 20124 钢铁 氯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GB/T 20124—2006,ISO 15351:1999,IDT)


JB/T 4730.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3部分∶超声检测


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



七、检验规则


7.1  钢板的质量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


7.2  钢板应按批检查和验收,每张钢板为一批。


7.3 纵轧钢板的拉伸、冲击试样应取自钢板宽度的1/4处。横轧钢板的拉伸、冲击试样在钢板宽度的任意位置切取。


7.4  厚度大于25mm钢板的拉伸、冲击试样的轴线应尽量靠近钢板厚度的1/4处,拉伸试样采用GB/T 228中R4号试样;厚度不大于25mm钢板,拉伸试样取全厚试样P10号试样;冲击试样应靠近轧制表面1mm~2mm制取。


7.5 夏比(V型缺口)低温冲击试验结果,不符合5.4.3规定时,应从同一张钢板(或同一样坯)上再取3个试样进行复验,前后两组6个试样的冲击平均值应不低于规定值,允许有2个试样小于规定值,但1  其中小于规定值70%的试样只允许有1个。


7.6  其他检验项目的复验与判定按GB/T17505的有关规定执行。


7.7  复验不合格的钢板,允许重新进行热处理,作为新的一批提交检验。


7.8  除非在合同或订单中另有规定,当需要评定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规定值,所给出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试验结果应修约,其修约方法应按YB/T 081的规定进行。



八、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板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4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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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4510-2009 低温压力容器用9%Ni钢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