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编制钢铁(包括高温、耐蚀、精密合金等)产品牌号。


一、总则


1.1 编写钢铁产品技术标准时,必须采用本标准规定的产品牌号表示方法。


  注:本标准中未规定的产品牌号的表示方法,应根据本标准规定的原则,由起草产品技术标准单位提出具体编写方法,报标准主管部门审批。


1.2 产品牌号的命名,采用汉语拼音字母、化学元素符号及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方法表示。


  常用化学元素符号见表1。


  混合稀土元素用“Xt”(X大写、t小写)表示。


1.3 采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产品名称、用途、特性和工艺方法时,一般从代表该产品名称的汉字的汉语拼音中选取,原则上取第一个字母,当和另一产品所取字母重复时,改取第二个字母,或第三个字母或同时选取两个汉字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采用的汉语拼音字母原则上只取一个,一般不超过两个。


  产品名称、用途、特性和工艺方法命名符号见表2。



二、产品牌号表示方法


生铁及铁合金


2.1 生铁,采用表2中规定的符号和阿拉伯数字表示。阿拉伯数字表示平均含硅量(以千分之几计)。例如,含硅量为2.75~3.25%的铸造生铁,其牌号表示为“Z30”。


2.2 铁合金,采用主元素的化学元素符号(一般铁元素不标出,特殊情况例外)和阿拉伯数字表示。阿拉伯数字表示主元素的平均含量(以百分之几计)。例如,含硅75%的硅铁,其牌号表示为“Si75”;含硅20%的锰硅合金,其牌号表示为“MnS20”。当几个牌号主元素含量相同而其它杂质含量不同时,化学元素符号后的阿拉伯数字还应表示出不同牌号的顺序号。例如,含钼量为55%的钼铁,其不同牌号表示为“Mo551”、“Mo552”....·。


有些铁合金(如铬铁、锰铁、金属铬、金属锰等)在化学元素符号之后的阿拉伯数字只表示不同牌号的顺序号。


金属铬、金属锰等在牌号头部加符号“J”,氧化钼块在牌号头部加符号“Y”,以示区别。



变形钢及合金


2.3 普通碳素钢,采用表2规定的符号和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般用途普通碳素钢分甲类钢、乙类钢和特类钢,分别用““C”表示。按冶炼方法区分钢时,氧气转炉钢、碱性空气转炉钢应分别标出符号“Y”、“J”(平炉钢不标符号)。阿拉伯数字表示不同牌号的顺序号(随平均含碳量的递增,顺序号增大)。沸腾钢、半镇静钢应在牌号尾部分别加符号“F”、“b”(镇静钢不标符号)。例如:


甲类钢:用平炉冶炼时牌号表示为“A2”、“A3”、““A2F”、“A3F”..·..·;用氧气转炉冶炼时牌号表示为“AY2”、“AY3”、“AY2F”、““AY3F””·····;用碱性空气转炉冶炼时牌号表示为“AJ2”、“AJ3”、“AJ2F”、“AJ3F”


乙类钢:用平炉冶炼时牌号表示为“B2”、“B3”、“B2F”、“B3F”、··;用氧气转炉冶炼时牌号表示为“BY2”、“BY3”、“BY2F”、“BY3F”···.··;用碱性空气转炉冶炼时牌号表示为“BJ2”、“BJ3”、“BJ2F”、“BJ3F”······。


特类钢:用平炉冶炼时牌号表示为“C2”、“C3”、“C2F”、“C”···;用氧气转炉冶炼时片牌号表示为“CY2”2”“CY3”“CY2F”“CY3F””中;用碱性空气转炉冶炼时牌号表示为“CJ2”、“CJ3”、“CJ2F”、“CJ3F


专门用途的普通碳素钢,采用表2规定的代表产品用途的符号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二号铆螺钢其牌号表示为“ML2”。


2.4 优质碳素结构钢,采用阿拉伯数字或阿拉伯数字和表1、表2规定的符号表示。阿拉伯数字表示平均含碳量(以万分之几计)。


沸腾钢和半镇静钢在牌号尾部分别加符号“F“b”(镇静钢不标符号)。例如,平均含碳量为0.10%的半镇静钢,牌号表示为“10b”。


较高含锰量的优质碳素结构钢,在阿拉伯数字后标出锰元素符号。例如,平均含碳量为0.50%、含锰量为0.70~1.00%的镇静钢,其牌号表示为“50Mn”。


高级优质碳素结构钢,在牌号尾部加符号“A”。例如,平均含碳量为0.20%的高级优质碳素结构钢,其牌号表示为“20A”。


专门用途的优质碳素结构钢,采用阿拉伯数字和表2规定的代表产品用途的符号表示。例如,平均含碳量为0.20%的锅炉钢,其牌号表示为“20g”。


2.5 碳素工具钢,采用表1、表2规定的符号和阿拉伯数字表示。阿拉伯数字表示平均含碳量(以千分之几计)。


普通含锰量碳素工具钢,在符号“T”后为阿拉伯数字。例如,平均含碳量为0.90%的碳素工具钢,其牌号表示为“T9”。


较高含锰量碳素工具钢,在符号“T”和阿拉伯数字后标出锰元素符号。例如,平均含碳量为0.80%、含锰量较高(0.40~0.60%)的碳素工具钢,其牌号表示为“T8Mn”。


高级优质碳素工具钢,在牌号尾部加符号“A”。例如,平均含碳量为1.2%的高级优质碳素工具钢,其牌号表示为“T12A”。


2.6 易切削钢,采用表2规定的符号和阿拉伯数字表示。阿拉伯数字表示平均含碳量(以万分之几计)。


硫易切削钢或硫磷易切削钢,牌号中不标出易切削元素符号,而含钙、铅、硒等易切削元素的易切钢,在牌号尾部标出易切削元素符号。


较高含锰量的易切削碳素结构钢,在符号Y和阿拉伯数字后标出锰元素符号。例如,平均含碳量为0.40%、含锰量较高(1.20~1.55%)的易切削碳素结构钢,其牌号表示为“Y40Mn”。


2.7 电工用硅钢,采用表2规定的符号和阿拉伯数字表示。阿拉伯数字表示典型产品的最大单位铁损值(瓦特/公斤x10)。


电工用热轧硅钢、电工用冷轧无取向硅钢、电工用冷轧取向硅钢,在牌号头部分别加符号“DR”、“DW”、“DQ”,之后为阿拉伯数字。牌号尾部加符号“G”者,表示在高频率下检验的;牌号尾部未加符号“G”者,表示在频率为50周波下检验的。


例如,电工用冷轧无取向硅钢典型产品在P10/50时的最大单位铁损值为1.5瓦特/公斤,其牌号表示为DW15。


2.8电工用纯铁,采用表2规定的符号和阿拉伯数字表示。阿拉伯数字表示不同牌号的顺序号。电磁性能为高级、特级、超级者,在阿拉伯数字后分别加符号“A”例如,“DT3”、“DT8A”。


2.9 合金钢,采用表1规定的合金元素符号和阿拉伯数字表示。


(1)含碳量表示方法:一般在牌号的头部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低合金钢、合金结构钢、合金弹簧钢等,用二位数字表示平均含碳量(以万分之几计)。


不锈耐酸钢、耐热钢等,一般用一位数字表示平均含碳量(以千分之几计);平均含碳量小于千分之一的用“0”表示;含碳量不大于0.03%的用“00”表示。


合金工具钢、高速工具钢、高碳轴承钢等,一般不标出含碳量数字;若平均含碳量小于1.00%时,可用一位数字表示含碳量(以千分之几计)。


(2)合金元素含量表示方法(铬轴承钢和低铬合金工具钢除外);


平均合金含量小于1.50%时,牌号中仅标明元素,一般不标明含量;


平均合金含量为1.50~2.49%、2.50~3.490~3.49%·····22.50~2349%···时,相应地写成2、33······23··.......。


高碳铬轴承钢,其铬含量用千分之几计,并在牌号头部加符号“G”。例如,平均含铬量为0.90%的轴承钢,其牌号表示为“GCr9”。


低铬(平均含铬量小于1%)合金工具钢,其铬含量亦用千分之几计,但在含量数值之前加一数字“0”。例如,平均含铬量为0.60%的合金工具钢,其牌号表示为“Cr06”。


(3)高级优质合金结构钢、弹簧钢等,在牌号尾部加符号“A”。


(4)专门用途的低合金钢、合金结构钢,在牌号头部(或尾部)加代表该钢用途的符号。例如,铆螺用30CrMnSi钢,其牌号表示为ML30CrMnSi。


2.10 焊接用钢及合金,在钢及合金牌号头部加表2规定的符号。例如,焊接用合金结构钢30CrMnSiA,其牌号表示为“H30CrMnSiA”。


2.11 高电阻电热合金,采用合金元素符号和阿拉伯数字表示,其牌号形式与不锈耐酸钢和耐热钢相同(镍铬基合金可不标出含碳量)。例如,平均含铬量为25%、含铝量为5%而含碳量不大于0.06%(其余为铁)的合金,其牌号表示为“0Cr25A15”。


2.12 耐蚀合金,采用表2规定的符号和阿拉伯数字表示。阿拉伯数字表示牌号的顺序号。例如,“NS11”、“NS32”。


2.13 精密合金,采用阿拉伯数字和表2规定的符号“J”表示。符号“J”前的阿拉伯数字表示精密合金的分类号。例如:


1J-一软磁合金;


2J-变形永磁合金;


3J弹性合金;


4J-膨胀合金;


5J-热双金属;


6J-精密电阻合金。


“J”后的数字分别表示该类合金牌号的顺序号。例如,“1J79”、“4J29”。


2.14 高温合金(变形合金),采用表2规定的符号和阿拉伯数字表示。阿拉伯数字表示牌号的顺序号。例如,“GH44”、“H140”。



铸铁、铸钢及铸造合金


2.15 铸铁,采用表1、表2规定的符号和阿拉伯数字表示。


灰铸铁、球墨铸铁、可锻铸铁等分别采用符号“HT”、“QT”、“KT'”等和阿拉伯数字表示。阿拉伯数字表示机械性能指标,机械性能指标之间用短横“一”分开。例如,最低抗拉强度为60公斤/毫米2、最低伸长率为2%的球墨铸铁,其牌号表示为“QT60-2”。


耐热铸铁,采用符号“RT”和合金元素符号、阿拉伯数字表示。合金元素符号和阿拉伯数字之间用短横“-”分开。阿拉伯数字表示合金元素的平均含量(以百分之几计)。例如,平均含铬量为1.5%的耐热铸铁,其牌号表示为“RTCr-1.5”。


2.16 铸钢,采用表1、表2规定的符号和阿拉伯数字表示。


碳素铸钢、合金结构铸钢、不锈耐酸铸钢、耐热铸钢等,在牌号头部加符号“ZG”;轧辊用铸钢,在牌号头部加符号“ZU”。符号后为阿拉伯数字或阿拉伯数字和合金元素符号,表示钢的主要成分及含量。合金元素表示方法与同类变形钢相同。例如,平均含碳量为0.45%的碳素铸钢,其牌号表示为“ZG45”;与变形的不锈耐酸钢“1Cr18Ni9Ti”成分相近的铸钢,其牌号表示为“ZG1Cr18Ni9Ti”。


2.17 铸造永磁合金,采用表2规定的代表产品名称的符号和阿拉伯数字表示。阿拉伯数字表示最大磁能积值。例如,最大磁能积为32x103J/r/m3的铸造铝镍钴永磁合金,其牌号表示为“LNG32”。


钛钙型药皮超低碳的不锈钢焊条,通过GB4334法腐蚀试验。具有优良的耐晶间腐蚀性能。采用直流电源,反极性,短弧焊接。飞溅小,易脱渣,成型好,有良好的操作工艺性能。用于原子能反应堆压力容器及石油热壁加氢反应器内壁的底层(过渡层)堆焊、碳钢(或低合金钢)与不锈钢的异种钢以及Cr-Mo钢和为不锈钢的过渡层、复合钢的焊接。


2.18 铸造高温合金,采用表2规定的符号和阿拉伯数字表示。阿拉伯数字表示牌号的顺序号。例如,“K5”、“K13”。



粉末及粉末材料


2.19 粉末和粉末材料,采用表1、表2规定的代表产品名称的符号、化学元素符号和阿拉伯数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