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体介质毒性分级可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HG/T 2066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标准》、GB 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T 23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等规范要求。


(2)剧毒流体管道器材不应使用任何脆性材料。


(3)无缝管或经100%无损探伤焊管,不锈钢管和对焊管件的壁厚不得低于标准规范要求的最小壁厚。


(4)管件应选用锻件或无缝;支管连接优先采用无缝三通。


(5)锥管螺纹密封,用于DN≤20mm,并密封焊。


(6)不应使用带填料密封的补偿器。


(7)应采用防止阀杆填料处泄漏的阀门,包括波纹管密封的截止阀或旋塞型或其他具有可靠的密封结构型式的阀门。例如采用两段填料加孔环,并带小引出口的填料函的阀门。


(8)法兰公称压力的选用至少留25%余量,不低于2.0MPa。


(9)不应采用平焊法兰


(10)采用软垫片时,应使用榫槽面或凹凸面的法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