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按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的规定来确定一种介质是否为极度危害毒介质,见表2.27。
②. 除有特殊需要外,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管道不宜理地敷设,当工艺要求埋地敷设时,应有监测泄漏、防止腐蚀、收集有害流体等的安全措施。
③. 设置在安全隔墙或隔板内极度危害介质管道上的手动阀门应采用阀门伸长杆,且引至隔墙或隔板外操作。
④. 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不应布置在可通行管沟内。必须采用管沟敷设时,应采用防止气液在管沟内积聚的严格措施,并在进、出装置及厂房处隔断。管沟内的污水,必须引到专用污水接受槽进行处理。
⑤. 在极度危害介质的生产区和使用区内,应设置安全喷淋洗眼器。
⑥. 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排放点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及大气中,而应排入封闭系统。
⑦. 输送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不得穿越居住区或人员集中的生产管理区。
⑧. 管道穿过为隔离极度危害介质的建筑物隔离墙时应加套管,套管内的空隙应采用非金属柔性材料充填。极度危害介质管道上的焊缝不得在套管内,并距套管端口不小于100mm。
⑨. 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不得穿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极度危害介质的采样管道不得引入化验室。
⑩. 极度危害介质管道的放空和排净应设置双阀,应排入封闭系统。另外,高度危害介质管道的放空和排净应设置双阀,当设置单阀时,应加盲板或法兰盖。
⑪. 管道材料
a. 输送极度危害介质的压力管道应采用优质钢制造,宜选用无缝管。
b. 普通铸铁和铸铝不得用作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奥氏体不锈钢焊接钢管不得用于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的介质。
c. 输送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用闸阀、截止阀和止回阀应选用严密性好、安全可靠的化工专用阀门。
d. 阀门宜采用旋塞型结构,带螺纹阀盖的阀门不得用于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e. 极度危害介质管道的法兰连接最低公称压力不宜低于2.0MPa。
f. 金属管道除需要采用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连接。
g. 法兰公称压力的选用至少留25%裕量,不能使用平板式滑套(平焊)法兰。
h. 采用软垫片时,应用榫槽面或凹凸面法兰。
i. 输送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法兰密封用垫片宜采用缠绕式垫片,紧固件应选用通丝螺柱。
j. 采用缠绕式垫片密封的低压极度危害介质管道的法兰连接,虽然管道的操作压力、温度不高,但使缠绕式垫片形成初始密封所要求的比压力较大,从而要求紧固件承受的载荷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紧固件采用高强度合金钢制造。
k. 输送极度危害介质的管件不能使用脆性材料,选用不锈钢对焊管件的厚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l. 支管连接优先采用无缝三通。
m. 采用无缝钢管或经100%无损探伤的焊接钢管、不锈钢管和对焊管件的壁厚应不小于Sch10S。
n. 螺纹管件DN≤20mm,并加密封焊;承插焊管件用于DN≤40mm
o. 不能用带填料的管道特殊件。
p. 焊口内不能使用分块的衬环。
q. 不能用钎焊接头及粘接接头。
⑫. 管道柔性
a. 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不允许出现剧烈循环。当有可能出现时,必须仔细进行管道布置,合理选用管道组成件,以降低计算的位移应力范围,防止出现剧烈循环现象。
b. 与极度危害介质设备相连接的管道不得采用冷紧。
c. 套管式或球形补偿器因填料容易松弛,发生泄漏,在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中严禁采用。
d. 极度危害介质管道的设计、安装和操作都应考虑到减少和消除振动载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