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穿越或跨越国家铁路、公路、河流的给水排水管道,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2. 装置(单元)给水排水管道的进、出口方位,应结合全厂性给水排水管道的布置确定,并应减少进、出口管道的数量。


3. 给水排水管道不得穿过设备基础、柱基础和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4. 生活给水管道应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严禁与非生活给水管道直接连接。当生活给水管道穿过地下有污染的地段时,应采取防止生活给水受污染的措施。


5. 生活给水管道的放水管、水池溢流管应有防止受污染的隔断措施。


6. 严禁在高压消防水管道上接出非消防用水管道。


7. 对含可燃液体污水管道的设置应符合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8. 埋地管道上的阀门可地下或半地下设置。当地下设置时,阀门可设在阀门井或套筒内,计量仪表应设置在仪表井内。


9. 工厂重力流排水管道的出水口受水体洪水或潮水位顶托时,应设置防潮门、提升泵。


10. 给水排水干管的平面布置和埋深,应根据地形、工厂总平面布置、给排水负荷、道路型式、冰冻深度、工程地质、管道材质、施工条件等综合考虑确定。


11. 厂区内主干管,宜靠近水负荷大的装置(单元)敷设。


12. 主要装置(单元)的循环冷却给水管道采用灰口铸铁管时,应环状布置。


13. 埋地给水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管径小于等于200mm时,管道间净距不宜小于300mm;管径为250~600mm时,管道间净距不宜小于400mm;管径大于600mm时,管道间净距不宜小于500mm。管道外壁与相邻管道上的给水排水井外壁的净距不宜小于150mm。相邻管道底标高不同时,较深管道宜敷设在较浅管道外缘或管道基础底面外缘的地基土的安息角以外。


14. 室内给水排水管道不应从配电室、控制室、天秤室、色谱室等室内通过。严禁布置在遇水会损坏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和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场所。


15. 给水排水管道穿过承重墙、建筑物基础时,应预留孔洞或设置套管,管顶上部净空不应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且不应小于0.1m。


16. 给水排水管道不宜在车行道下纵向敷设,如需敷设时应采取加固措施,但生产污水管道不应敷设于车行道下。


17. 埋地管道交叉时,应符合下列规定:管道间净距不宜小于0.1m。小管径管道宜避让大管径管道,压力流管道宜避让重力流管道。采用铸铁管的生活给水管道应敷设于污水管道的上面,在交叉处3m范围内不得有管接头。当不能满足要求时,生活给水管道应采用钢管。重力流管道可采用倒虹吸管避让其他管道。


18. 埋地管道与建、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3m,当不能满足时,管道应设在建筑物基础外缘安息角以外。


    笔者负责某装置的工程设计,由于布置空间较少,埋地管道只能在设备基础附近找空间布置。如图2.140(a)、(b)所示,地下管道布置在设备基础旁边,一般不布置在基础下方或者承台(桩帽)的正下方。图2.140(c)所示为地下管道在设备基础及管廊基础缝隙之间的布置设计示意图。


140.jpg


19. 管道穿越厂区铁路和主要道路(不设套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压力流管道宜采用钢管,重力流管道宜采用给水铸铁管或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给水排水管道宜同沟敷设。


20. 设计压力流输水管道时,应进行水锤计算,必要时应采取消除水锤的措施。


21. 重力流管道在检查井处变换管径时,宜管顶平接。


22. 给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阀门:由于管接至装置(单元)的管道;室内给水的进户管;两根及两根以上输水管道的分段和连通处;厂区环状管网的分段和分区处;穿越或跨越铁路和河流的管道上游侧。


23. 压力流管道的隆起点和平直段的必要位置上,应设排(进)气阀、低处应设泄水阀。其数量和直径应通过计算确定。


24. 管径大于等于800mm给水管道上的阀门直径可比管径小一级。


25. 埋地管道的基础处理,应根据土壤性质、管道材质、外部载荷及地下水水位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压力流管道,当地基为原土时,可直接敷设。当为基岩时,应做15~20cm厚的砂垫层;当为回填土、淤泥、流沙软弱土质或其他承载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地基时,必须进行地基和基础处理;重力流排水管道采用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时,宜做带形混凝土基础。


26. 压力流承插式管道在垂直或水平方向转弯处支(挡)墩的设置,应根据管径、转弯角度、试压标准、接口摩擦力和土壤承载力等因素,通过计算确定。


27给水排水管道的埋设深度,应根据土壤冰冻深度、外部载荷、管径、管材、管内介质温度及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不考虑季节性冻土地区,管顶覆土厚度不宜小于0.7m。当穿越厂区铁路时,管顶距铁路轨底不应小于1.2m,在保证管道受外部载荷不被破坏的条件下,埋设深度可酌情减小。


b. 考虑季节性冻土地区管道埋深规定:循环水管道可不受冻土深度限制,但对管径较小和间断用水可能冻结的管道应敷设在土壤冰冻线以下;管径小于500mm的其他给水管道,管顶不宜高于土壤冰冻线;管径大于等于500mm的其他给水管道,其管底可敷设在土壤冰冻线以下0.5倍的管径;重力流管道(如生活污水管道、生产污水管道)的干管、支干管管底可在土壤冰冻线以上0.15m;雨水管道敷设于土壤冰冻线以上时,应有防止土壤冻胀破坏管道及接口的措施。


28. 厂区地下消防给水干管一般设计为环网或与城镇给水管道连成环网,厂区支管和接户管可布置成枝状。给水管道宜与道路中心线或主要建筑呈平行敷设,并尽量减少与其他管道的交叉。


29. 管道的平面净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满足管道敷设、砌筑阀门井、检查井及膨胀伸缩节等所需的距离;投入使用后维护管理及更换管道时不损坏相邻的地下管道、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基础;管道损坏时,管内液体不污染生活饮用水管,不冲刷浸蚀建筑物及构筑物基础,不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给水管及排水管离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最小净距离按表2.28确定。


表 28.jpg


30. 给水管和排水管离其他管道的水平与垂直最小净距离按表2.29确定。


31. 给水管管材应根据水压、水质、外部载荷、土壤性质、施工维护和材料供应等条件确定。一般可选用:镀锌钢管,铸铁管,钢管,自应力钢筋混凝土管,硬聚氯乙烯给水管,不锈钢管等。


32. 阀门应设在阀门井内。在寒冷地区的阀门井应采取保温防冻措施。厂区绿地和道路需要洒水时,可设洒水栓,洒水栓的间距不宜大于80m。如用旋转喷头,按产品要求确定。


33. 厂区内排水管道的最小管径和最小设计坡度宜按表2.30采用。


表 30.jpg

    注:①. 任何直径的排水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0.15。

          ②. 管径超过900mm时,最小设计坡度不得小于0.001。

          ③. 污水管道接户管最小管径150mm,服务人口不宜超过250人,超过250人的最小管径宜用200mm。


34. 排水管道的管材应根据排水性质、成分、温度、地下水侵蚀性、外部载荷、土壤情况和施工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一般按下列规定选用:重力流排水管可采用混凝土管或钢筋混凝土管、铸铁管;穿越管沟、河道、生产装置界区内等特殊地段或承压管段可采用钢管或铸铁管。


35. 输送腐蚀性污水的管道必须采用耐蚀的管材,其接口及附属构筑物也必须采取防腐措施。


36. 雨水检查井和跌水井一般宜采用砖砌井筒和铸铁井盖及井座,方便施工和经常开启,若有特殊要求也可采用钢筋混凝土井筒。如位置在道路及铺砌地坪以外,根据情况井盖可高出所在处的地面。生活污水检查井在条件允许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井筒,生产污水检查井、水封井应采用钢筋混凝土井筒。厂区内的直线管段上检查井间的最大间距,一般可按表2.31。


表 31.jpg


   a. 检查井位置,一般设在下列各处:管道的交接处和转弯处;管径或坡度的改变处和跌水处;雨水口连接管和雨水管道的连接处;直线管道上每隔一定距离处;对于纪念性建筑,高级民用建筑,检查井应尽量避免布置在主人口处。


   b. 检查井的内径尺寸和构造要求应根据管径、埋深、地面载荷、便于养护检修并结合当地实际经验确定。一般采用圆形,各部分尺寸符合下列要求:井口、井筒和井室的尺寸,应便于养护检修和出入安 全;工作室高度在管道埋设许可时,一般为1.8m,污水检查井由流槽顶起算,雨水管或合流管检查井由管底起算;排水接户管埋深小于1.0m时,采用小井径检查井,尺寸一般为7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