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准的历次版本和意义
GB/T 8162的历次版本为:《无缝钢管》(YB231-64、YB 231-70,主编单位为成都无缝钢管厂)、GB 8162-87、GB/T 8162-1999、GB/T 8162-2008、GB/T 8162-2018(主编单位均为鞍钢)。
结构用无缝钢管是钢管领域量大面广的基础原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工程结构、机械结构和建筑结构等领域。随着无缝钢管新产品的不断开发,低合金、细晶粒、高强度钢管不断生产和使用,低合金钢级已由16Mn发展到Q345~Q460,目前已发展到Q500、Q550、Q690等钢级。2018年版标准发布后,对于规范市场和提升质量,推动钢管行业品种结构调整,支撑化解过剩产能具有积极作用。
2.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结构和一般工程结构用无缝钢管,涉及钢种包括优质碳素结构钢、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合金结构钢。除质量等级A外,各牌号的低合金钢规定了碳当量和冲击吸收能量要求。退火或高温回火状态交货、且壁厚不小于5mm的合金结构钢规定了布氏硬度要求。工艺性能检验包括压扁和弯曲(协商条款)。和2008年版标准相比,2018年版标准主要技术变化有:修改了冷拔(轧)无缝钢管外径和壁厚允许偏差;修改了钢管通常长度范围和定尺长;删除了Q235、Q275、Q295、12CrMo、15CrMo、12CrMoV、12Cr1MoV牌号及相关技术要求;增加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各牌号的化学成分及碳当量表;增加了Q500、550、Q620、Q69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牌号及相关技术要求;删除了钢管热挤压制造方式;增加了Q390牌号压扁试验要求;增加了镀锌层及相关技术要求。
3. 国内外标准对比及标准水平
国外相关标准有《一般结构用碳素钢管》(JIS G 3444:1994)、《机械结构用碳素钢管》(JIS G 3445:2004)、《机械用光端无缝钢管》(ISO 2937-74)、《机械和一般工程用非合金和合金无缝钢管技术条件》(EN 10297-1:2003)、《非合金细晶粒热轧结构型材第1部分:交货技术条件》(EN 10210-1:2006)和《非合金细晶粒热轧结构型材第2部分:公差、尺寸及截面性能》(EN 10210-2:2006)等。本标准与EN标准相比,热轧钢管外径允许偏差一致,冷拔钢管严于欧洲标准;壁厚允许偏差总体指标相当;增加了钢管的外径不圆度和壁厚不均要求条款;全长弯曲度一致,增加了钢管每米弯曲度要求;对钢中有害元素P、S含量规定值及残余元素要求值均达EN标准相应钢种要求水平;冲击和力学性能值相当;增加了压扁试验、弯曲试验要求条款,且增加了涡流探伤、漏磁或超声检测选项。本标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