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没有制定专门建筑结构用管标准。近年来,围绕品种结构调整和完善钢管标准体系,新制订和修订了一批结构用管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结构用直缝埋弧焊接钢管》(GB/T 30063-2013)、《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2016)、《结构用方形和矩形热轧无缝钢管》(GB/T 34201-2017)、《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2018)、《焊接异型钢管》(YB/T 4674-2018)等。上述新制定和修订的钢管标准中,GB/T 30063-2013、GB/T 13793-2016和GB/T 34201-2017等标准,最高牌号(钢级)均为Q460,这与《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住建部批准)中的最高钢级牌号是相一致的。近年来建筑用管的强度级别虽然在不断提升,但考虑到安全性和可靠度,相关标准的最高强度级别(牌号)目前仍控制在Q460强度级别内;针对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除质量等级A外,标准还规定了碳当量和冲击吸收能量要求;《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2018)删除了Q235、Q275、Q295,3个低钢级牌号,同时增加了Q500、550、Q620、Q690,4个高强度结构钢牌号及相关技术要求。(增加这4个高钢级牌号均超过相关标准规定的Q460牌号,对于采用超出规定的牌号时,GB50017-2017《钢结构设计标准》另有规定,本文不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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