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把压力管道纳入特种设备范围,并对其进行监察管理。


  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我国压力管道分级(类)见表2.2.1。我国压力管道分级(类)详细讲述见《压力管道设计及工程实例》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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