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采购了不锈钢管,与不锈钢管厂家签订的合同,是按照钢管交货的实际重量计价的。在施工现场交货时,发现订购到货的部分不锈钢管外径和壁厚都偏大,并超出了规范及合同要求数值。这种不合格管道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根据规范与合同要求,进行了退货处理。
(1)GB/T 3091《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规定,钢管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一般应符合表3.3.10,也可根据需方的要求,协商确定。
(2)GB/T 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规定,钢管的外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3.11的规定。热轧(扩)钢管的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3.12的规定。冷拔(轧)钢管的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3.13的规定。
(3)GB/T 12770《机械结构用不锈钢焊接钢管》钢管的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3.14的规定。
(4)GB/T 12771《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规定,钢管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3.15和表3.3.16的规定。根据需方的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表3.3.15、表3.3.16规定以外尺寸允许偏差的钢管。
(5)ASTM A106《高温用无缝碳钢管标准规范》的重量、直径、壁厚的偏差。
①. 重量:
任何长度的管子重量不得超过规定重量的10%和不得小于规定重量的3.5%。除非制造商与定购方另有协议,小于或等于NPS 4(DN100)的管子可方便地按批称重,而大于NPS 4(DN 100)的管子应分别称重。
②. 直径:
除按特殊外径公差管或内径公差管订购的管子外,外径偏差不得超过表3.3.17所给值。
对作为特殊外径公差管订购的外径大于10in(250mm)的管子,外径的变化范围不得超过或小于规定外径的1%。
对作为内径公差管订购的内径大于10in(250mm)的管子,内径不得超过或小于规定内径的1%。
③. 厚度:
任一点的最小壁厚小于规定公称壁厚的百分数不得大于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