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不锈钢弯管表面不应有裂纹、折叠、重皮、凹陷、尖锐划痕等缺陷。表面以现裂纹、重皮等缺陷,应逐步修磨直至缺陷完全消除,修磨后的实际壁厚应符合14.3.2.6c条要求。


b. 不锈钢弯管不应有过烧组织,不应出现晶间裂纹。


c.  不锈钢弯管任何一点的实测壁厚不应小于管系直管最小壁厚Sm


d. 热弯不锈钢弯管的圆度(弯曲部分同一圆截面上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之差与最大外径之比)不应大于7%;冷弯弯管的圆度不应大于8%;对于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及设计压力>8MPa的管道,弯管圆度不应大于5%。弯管两端直管段端部的圆度应符合相应钢管技术标准要求。


e. 平面弯管弯曲角度的允许偏差为±0.5°(如图14-1所示);不在同一平面上两个连续弯空间夹角β的允许偏差:当夹角成90°时,允许偏差为±1°;当夹角不成90°时,允许偏差为士1.5°(如图14-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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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不锈钢弯管的弯曲半径允许偏差为±50mm。


g. 热弯弯管和波浪率(波高h与外径OD之比)不应大于2%,冷弯弯管的波浪率不应大于3%,且波距A与波高h之比应大于12(如图14-3所示)。


h. 同一平面上的弯管(包括两个连续弯)的平面度应符合表14-12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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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不锈钢弯管两端坡口应符合设计图纸或DL/T 869-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中4.2.1条的要求。


j. 不锈钢弯管两端坡口加工后的结构尺寸L(如图14-1所示)的允许偏差ΔL见表14-13。


k. 合金钢弯管热处理后的硬度值、金相组织和晶粒度应符合相应的钢管技术标准要求。


l. 不锈钢弯管应清除内外壁杂物,并按供需双方协议规定的方法清除弯管的氧化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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