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易燃物质释放源与装置内的变配电所、仪表室、明火设备之间的关系,做到协调合理。在装置设计中一般由电气专业绘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和电气仪表照明灯具、电气开关和电气线路均应满足防爆要求。
不同的生产装置和环境,规范的规定不可能完全一致。例如,美国石油学会的防爆炸规范就有三个。其中,API RP500A适用于炼油厂,API RP500B适用于油田,API RP500C适用于储运系统。
在装置设备布置设计中应考虑以下各点:
①. 将不同等级的爆炸危险介质设备与非爆炸危险区、明火设备分隔在各自的界区内。
②. 设备尽可能采用露天或半露天式布置,对于必须布置在厂房内的设备,应采取通风设施,使厂房内空气流通,以便将释放出的爆炸危险物质迅速稀释到爆炸下限以下。
③. 对于可能释放和容易积聚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的地点,设置测量和报警装置,当气体浓度接近下限的一半时,能可靠地发出报警信号,以便及时处理。
④. 由于新的防火规范与防爆规范中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协调一致,因而一般情况下设备和建筑物等的间距,能够满足防火要求的也能够满足防爆要求。另外,对于防爆规范中附加2区的确定,应遵照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有关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