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压力管道配管设计需根据项目的所属行业,选择遵循其中的防火规范,国内一般有以下12个防火规范:


①. 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②.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③. GB 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规范》;


④. GB 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


⑤. GB50351《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⑥. GB 51428《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⑦. GB 5022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⑧GB 50414《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⑨. GB 50565《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⑩. GB 51283《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⑪. JTS 158《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


⑫. NB/T 10045《煤层气田地面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这些防火规范均说明了各规范的适用范围,需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笔者仔细比较了这些防火规范的具体数据,有的是统一的,有的差别较大,有的术语表述区别较多,对于表面的简单数值以较严格的为准,对于较深含义的需要压力管道设计人真正明白原理后,才能真正正确地使用。


  压力管道配管设计还需遵循防爆规范,国内常用的防爆规范有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SH/T 3038《石油化工装置电力设计规范》等,这些规范大部分要求一致,个别要求不同。


  浙江至德钢业有限公司统计了近年国内外发生的一些石油化工装置事故,有的事故原因是设计不满足防火防爆规范要求。在校审施工图时也时常发现一些不符合防火防爆规范要求的情况。设计人解释说“刚开始设计时是符合规范的,后来由于设计内容较多、工期紧,一时疏忽又修改错了”。有的设计人解释说仅遵循了其中一本防火规范,遗漏了另一本防火规范的特殊要求。


  在国外做压力管道设计时,需遵循所在国家的防火防爆规范安全要求。例如,我国装置内消防道路净空高度至少4.5m,有的国家消防车偏高消防道路净空高度至少6m。我国多个防火规范均要求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而有的国家要求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5个最大储罐的容积。《工业管道配管设计与工程应用》一书详细比较分析了国内外压力管道设计需遵循的各种防火防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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