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液化烃严禁就地排放。


  ②. 低温液化烃装卸鹤位应单独设置。


  ③. 汽车装卸车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m;双侧装卸车栈台相邻鹤位之间或同一鹤位相邻鹤管之间的距离应满足鹤管正常操作和检修的要求,液化烃汽车装卸栈台与可燃液体汽车装卸栈台相邻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m。


  ④. 在距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⑤. 汽车装卸车场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


  ⑥. 装卸车鹤位与集中布置的泵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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