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河岸码头布置液体装卸臂时,应根据河流枯水水位、洪水水位、槽船漂移范围等因素,确定液体装卸臂可达到的范围。


  ②. 液体装卸臂在码头上应合理布置,液体装卸臂立柱中心线至码头前沿的距离及液体装卸臂间距可按表11.5选用。





  ③. 液体装卸臂回收复位后,液体装卸臂最外缘至码头前沿的最小净距不应小于1m。


  ④. 船用液体装卸臂在码头上布置时,可单体布置或成组布置。当有多台船用液体装卸臂同组布置时,其中一台可单独操作或组合操作,按组合方式确定液体装卸臂复合可达到的范围。船用液体装卸臂多台同组布置时,两台之间最外缘凸出部位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600mm。


  ⑤. 装卸槽船时,槽船漂移的安全距离达到装卸臂半径的允许极限时,应立即开启紧急脱离系统。


  ⑥. 装卸码头船用鹤管装卸臂


   a. 自支撑双配重单管船用鹤管是物料管道自身作为支撑体,内外臂的长度受到限制,最大长度不超过10m,适合安装在水位稳定的河流上。其管径规格较小,可用于装卸小型的槽船。


   b. 混支撑单配重单管船用鹤管是物料管和支撑结构采用混合形式,略优于自支撑结构。但内外臂总长度亦不超过18m,可用于装卸中、小型的槽船。


   c. 分支撑单配重单管(双管)船用鹤管是一种大型装卸臂,这种形式是工作管道与支撑结构相互独立,工作管道受力较小,适合于装卸高温、低温的液体。它具有工作管道口径范围广、内外臂伸出长、适应槽船漂移范围大的特点,除部分手动操作之外,大部分配有液压传动系统,广泛用于大型槽船的装卸。


   d. 不允许放空的介质应采用密闭装卸,鹤管的气相管应与储罐的气相管相接,将排放气排入储罐,该气相管避免出现下袋,以防凝液聚集,当配管不可避免出现下袋时,则必须在袋形最低点处设集液包及排液管,并按工艺要求收集处理或对集液包局部伴热,使凝液蒸发,避免产生液封现象。无毒害、非易燃易爆的物料装卸时,可设放空管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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