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道沿线应设置里程桩、标志桩、转角桩、阴极保护测试桩和警示牌等永久性标志,管道标志的标识、制作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SY/T 6064《管道干线标记设置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2)里程桩应设置在油流方向的左侧,沿着管道从起点到终点顺序排列设置,每隔1km设置1个,不得间断。阴极保护测试桩可与里程桩结合设置。


(3)在管道改变方向处应设置水平转角桩。转角桩应设置在管道中心线的转角处左侧。


(4)输油管道穿、跨越人工或天然障碍物时,应在穿、跨越处两侧及地下建、构筑物附近设置标志。通航河流上的穿、跨越工程,必须设置警示牌。


(5)当输油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行人较多和易遭车辆碰撞的地方,设置标志并采取保护措施。标志应采用具有发光功能的涂料涂刷。


(6)埋地管道通过人口密集区、有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和易遭受挖掘等第三方破坏的地段应设置警示牌,并宜在埋地管道上方埋设管道警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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