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构筑物画法的一般要求
①. 对于构筑物无论在图纸范围内还是外,均应用实线表示。
②. 平台及楼面标高应表示。
③. 柱线号和柱间距在平面图上应表示,但立面图则不需表示(柱线号用Φ10mm的圆表示)。
④. 柱线号应从图纸的正面看,水平书写。
⑤. 柱线号的数字或字母应与布置图一致(大小写字母应有所区别)。
⑥. 对于没有柱线号的简单的构筑物(如操作平台),柱子则不需表示。
2. 钢结构
①. 基础外形、柱子、主梁及次梁均要表示。
②. 斜撑的中心线应表示。
③. 梯子、台阶应表示。
④. 钢结构防火后的外形应表示出来。
⑤. 楼板用相交阴影线表示。
3. 混凝土结构
①. 柱、梁及楼面的外形应表示。
②. 断面用三条斜线表示。
③. 依据与参考线的距离来表示设备坑和油堤的位置,这些尺寸依据布置图来表示,除另有说明,墙的厚度不需表示。
④. 储油池、电缆沟和排污坑应在图上表示,但名称、尺寸及位置不需表示。
⑤. 楼层不需表示。
注意,当钢结构的一部分(如柱基础,设备平台等)超出了界区线,钢结构的整个外形应表示,不能有界区线切断。而与其他图纸相接的通道和横梁可以在界区线处断开。
4. 管道布置平面图构筑物的画法实例
构筑物的画法如图10-8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