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识别色
1. 识别色规定
根据管道内物质的一般性能分为8类,并相应规定了8种基本识别色和相应的颜色标准编号及色样,如表1-29所示。
2. 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应从以下5种方法中选择,如图1-4所示,说明如下。
①. 管道全长上标识。
②. 在管道上以宽为 150mm 的色环标识。
③. 在管道上以长方形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④. 在管道上以带箭头的长方形识别色标牌标识。
⑤. 在管道上以系挂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⑥. 当采用图1-4(b)~(e)所示方法时,两个标识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为10m.
⑦. 图1-4(c)~(e)的标牌最小尺寸应以能清楚观察识别色来确定。
⑧. 当管道采用图1-4(b)~(e)所示方法时,其标识的场所应该包括所有管道的起点,终点、交叉点、转弯处、阀门和穿墙孔两侧等的管道上和其他需要标识的部位。
二、识别符号
工业管道的识别符号由介质名称、流向和主要工艺参数等组成,其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介质名称的标识。
a.用介质全称标识。例如氮气、硫酸、甲醇。
b.用化学分子式标识。例如N2、H2SO4、CH3OH.
②. 介质流向的标识。
a. 工业管道内介质的流向用箭头表示,如图1-4(a)所示;如果管道内物质的流向是双向的,则以双向箭头表示,如图1-4(b)所示。
b. 当基本识别色的标识方法采用图1-4(d)、(e)时,则标牌的指向表示管道内的介质流向。
③. 介质的压力、温度、流速等主要工艺参数的标识,使用方可按需自行确定采用。
④. 标识中的字母、数字的最小字体,以及箭头的最小外形尺寸,应以能清观察识别符号来确定。
三、安全标识
1. 危险标识
①. 适用范围
管道内的介质,凡属于GB 13690-19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中所列的危险化学品,其管道应设置危险标识。
②. 表示方法
在管道上涂150mm宽黄色,在黄色两侧各涂25mm宽黑色的色环或色带,如图1-5所示。安全色范围应符合GB2893的规定。
③. 表示场所
基本识别色的标识上或附近。
2. 消防标识
工业生产中设置的消防专用管道应遵守GB 13495-1992的规定,并在管道上标识“消防专用”识别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