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给水衬塑复合钢管(以下简称衬塑钢管)的范围、产品分类和标记、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通径不大于500 mm 的给水衬塑钢管,以输送生活用冷热水为主,用于输送其他用途介质可参照使用。


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活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面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1 金属管液压试验方法


GB/T 244 金属管 弯曲试验方法


GB/T246 金属管 压扁试验方法


GB/T 2102-198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GB/T 3091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7306.2 55°"密封管螺纹  第2部分: 圆锥内螺纹与圆锥外螺纹


GB/T8163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9119 平面、突面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GB/T9124 钢制管法兰 技术条件


GB/T9711.1 石油天然气工业 输送锅管交货技术条件 第1部分: A级钢管


GB/T 10002.1 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GB/T 12611 金属零(部)件镀覆前质量控制技术要求


GB/T 13295 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圈铸铁管、管件和附件


GB/T 13663 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


GB/T15558.1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


GB/T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T17395 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8742.2 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


GB/T18992.2 冷热水用交联聚乙烯(PEX)管道系统 第 2部分:管材


GB/T 18993.2 冷热水用钢化聚氧乙烯(PVC-C>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


CJ/T120 给水涂塑复合钢管


CJ/T 156 沟槽式管接头


CJ/T175 冷热水用附热聚乙烯(PE-RT)管道系统


QB/T 3834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厚度测试方法 磁性法


SY/T 0413 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


Y/T 5037 低压流体输送管道用螺旋缝埋弧焊锅管


卫法监发(2001)161号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四、材料


4.1  基管(被衬塑的钢管)


  基管为直缝焊接钢管的应符合GB/T3091对基管的要求;


  基管为螺旋缝埋弧焊钢管的应符合SY/T5037对基管的要求;


  基管为无缝钢管的应符合GB/T8163和GB/T17395对基管的要求;


  基管为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的应符合GB/T9711对基管的要求。


4.2  外防腐


  基管外防腐为热镀锌的应符合GB/T3091对镀锌层的要求;


  基管外防腐为涂塑的应符合CJ/T120对涂塑层的要求;


  基管外防腐为外覆塑的应符合本标准和SY/T 0413对外覆塑层的要求。


4.3  法兰


  基管焊有法兰的钢法兰尺寸应符合GB/T9119或其他相应标准的规定;


  钢法兰材质应符合GB/T9124或其他相应标准的要求。


4.4  承口


  基管焊有承口的钢承口尺寸应符合GB/T13295的规定。


4.5  采用沟槽连接的衬塑钢管,其基管外径应符合CJ/T156的规定。


4.6  内衬塑料


  给水用内衬聚乙烯(PE)钢管的内衬塑料应符合GB/T13663对塑料的要求;


  燃气用内衬聚乙烯(PE)钢管的内衬塑料应符合GB/T15558.1对塑料的要求;


  冷热水用内衬耐热聚乙烯(PE-RT)钢管的内衬塑料应符合CJ/T175对塑料的要求;


  冷热水用内衬交联聚乙烯(PE-X)钢管的内衬塑料应符合GB/T18992.2对塑料的要求;


  冷热水用内衬聚丙烯(PP-R)钢管的内衬塑料应符合GB/T18742.2对塑料的要求;


  给水用内衬硬聚氯乙烯(PVC-U)钢管的内衬塑料应符合 GB/T 10002.1对塑料的要求;


  冷热水用内衬氯化聚氯乙烯(PVC-C)钢管的内衬塑料应符合GB/T 18993.2对塑料的要求。


4.7 外覆塑料


  外覆聚乙烯衬塑钢管的外覆塑料应符合 SY/T 0413 对塑料的要求。


4.8 粘结剂


  外现塑层与钢管之间的胶粘剂应符合 SY/T 0413对胶粘剂的要求,村塑层与钢管之间的胶粘剂应符合相应衬层材料所需的粘接性能的要求。


4.9 基管表面处理


  4.9.1 基管在衬塑前应采用喷丸、打磨、酸洗等方法去除基体金属表面的铁锈、毛刺、污垢等,并应符合GB/T12611规定。


  4.9.2 直缝焊接钢管内应除去焊筋,其残留高度不应大于0.5 mm。



五、要求


5.1 尺寸


  5.1.1 村塑钢管的塑层厚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


  5.1.2 衬塑钢管定尺长度一般为6 m,其全长允许偏差为士20 mm。衬塑无缝钢管可按供需双方协定的定尺交货。


5.2 外观


  5.2.1 衬塑钢管内外表面应光滑、不允许有气泡、裂纹、脱皮、伤痕、凹陷、色泽不均及分解变色线。


  5.2.2 村塑钢管形状应是直管,两端截面与管轴线成垂直。


5.3 性能


  5.3.1 结合强度;冷水用衬塑钢管的钢与内衬塑之间结合强度不应小于0.3 MPa(30 N/cm²)。热水用衬塑钢管的钢与内衬塑之间结合强度不应小于1.0 MPa(100 N/cm²)。


  5.3.2 弯曲性能;公称通径不大于50 mm村塑钢管经弯曲后不发生裂痕,钢与内外塑层之间不发生离层现象。


  5.3.3 压扁性能;公称通径大于50 mm的衬塑钢管经压扁后不发生裂痕,钢与内外塑层之间不发生离层现象。


  5.3.4 卫生性能;输送饮用水的村塑钢管的内衬塑料管卫生性能应符合 GB/T17219的要求,也可按卫生部门要求执行卫法监发(2001)161号规范。


  5.3.5 耐冷热循环性能;用于输送热水的衬塑钢管试件经三个周期冷热循环试验,衬塑层无变形裂纹等缺陷,其结合强度不低于5.3.1规定值。


  5.3.6 液压试验


        基管应按基管所执行的标准进行液压试验,村塑钢管型式试验时应进行液压试验,液压试验可在整根管上进行,也可在一段管上与管件组成试件进行,液压试验压力和保压时间应按基管所执行的标准来执行。


  5.3.7 外覆塑层剥离强度∶要求剥离强度不应小于0.35 MPa(35 N/cm²)。



六、试验方法


6.1 外观


  衬塑钢管的外观可用目测检验。


6.2 尺寸


  衬塑钢管的尺寸应用精度为0.02 mm的游标卡尺测量,其尺寸应符合表1要求。长度用钢卷尺测量。外覆塑层厚度按 QB/T3834用磁性法进行检验。


6.3 结合强度试验


  从样品管上任意截取长度为 20 mm 的管段3段为试件,对于通径大于DN150的衬塑钢管,截取长度可改为10 mm 的管段。如图1所示,在常温下,将试件水平置于测试平台上,逐渐施加压力于内衬塑料管上,剪切基管与内衬塑料管的同时,测量其结合面离拆时的压力值,并按公式(1)计算出结合强度,取3个试样的平均值∶


6.4 弯曲试验


  在样品管上任意截取适当长度的管段作为试件,按 GB/T 244规定。在常温下,将试件置于模具上,试件弯曲 10°,模具曲率半径为试件外径的8倍。试验时,试件不带填充物。试验后;从弯曲圆弧的中部将试件截开,检查钢与内外塑层之间有无肉眼可见的分离现象。


6.5 压扁试验


  按 GB/T 246在成品管上任意部位截取长度不小于50 mm 的管段作为试件。


  在常温下将试件如图 2 置于两块平行板之间夹住,直缝焊接钢管焊缝与荷载呈 90°,然后施压于平板,将试件压至于外径3/4,检查钢与内外塑层之间有无肉眼可见的分离现象。


6.6 卫生性能试验


  按 GB/T17219 规定的试验方法执行,也可按卫法监发(2001)161号规范规定的试验方法执行。


6.7 耐冷热循环性能试验


  取 200 mm长管段试件,浸于95℃±2℃热水中30 min,取出后在常温中自然冷却 10 mm,再浸人5℃±2℃冷水中30 mm,取出在常温中搁置 10 min,以上为冷热循环1个周期,共做三个周期。之后截取试件中段20 mm按6.3规定做结合强度试验。


6.8 液压试验


  按GB/T 241规定的试验方法执行。


6.9 外覆塑层剥离试验


  按附录 B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剥离强度。



七、检验规则


  衬塑钢管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 组批、抽样


  衬塑钢管的组批与抽样按表2要求。

 

7.2 出厂检验


  7.2.1 村塑钢管每批产品需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2.2 出厂检验项目与抽样数量按表2规定。


  7.2.3 每一检验项目有一件试验不合格时需将其挑出,再取双倍试样复验,若仍有一件不合格时,则该批不合格。但供方可对该批进行挑选之后作为新的一批验收。


7.3 型式检验


  7.3.1 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定型时;


    b.  产品的设计、工艺和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d. 正常生产满一年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3.2 型式检验项目;


  热水用衬塑钢管,检验项目为5.3.7 以外的本标准"要求"规定的其他项目。


  冷水用衬塑钢管,检验项目为5.3.5、5.3.7以外的本标准"要求"规定的其他项目。


  外覆塑村塑钢管,除执行以上两项规定外,并需做5.3.7 规定的试验。


  输送饮用水的衬塑钢管,除执行以上三项规定外,并需做5.3.4规定的试验。


 7.3.3 型式检验的试件应在出厂检验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


 7.3.4 型式检验中卫生性能不合格,则判该批不合格,不得复检。


  其余项目检验,如发现任一项、任一件不合格,应加倍抽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复检后仍不合格,则判型式检验不合格。



八、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1 衬塑钢管外壁应标上产品标志、生产企业名称、衬塑钢管和基管执行标准号。


  8.1.2 输送冷水的衬塑钢管按白色(或本色)制作内衬塑料管。输送热水的衬塑钢管按红色制作内衬塑料管。


8.2 包装


  应按 GB/T 2102--1988中第 2.1条捆扎包装,每根复合管两端应封套。每捆产品应挂或贴有两个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有以下内容;产品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记、数量、批号、村塑钢管和基管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电话。


8.3 运输


  衬塑钢管在运输过程中,不应抛摔或剧烈撞击。


8.4 贮存


  衬塑钢管应平直堆放在阴凉处,并远离热源、火种,不得长期堆放在室外阳光直射或严寒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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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T136-2007  给水衬塑复合钢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