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蚀余量(有的写为腐蚀余量、腐蚀余度)的值是按工艺装置生产厂的经验和实验室的试验数据确定。工程设计中一般是按材料在流体中的年腐蚀速率(mm/a)乘以装置使用年限而定(一般为8~15年)。腐蚀速率与材料选用的关系见表1.8.4。
输送工艺介质、蒸汽、蒸汽冷凝液和公用空气或水系统中,碳钢和铁素体合金钢的允许腐蚀余量最小为1.5mm。衬里管、奥氏体不锈钢和非铁基材料允许腐蚀余量最小为0mm。
当流体腐蚀性较强时,相应在计算管壁厚度时增大管壁厚度。有时尽管只有2~5年的寿命,但由于比不锈钢价廉,采用定期更换也是允许的。这就要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并在工程设计文件中说明,定期测量壁厚和更换管子。
当使用不锈钢材料时,可在温度不高的部分用非金属材料或衬里材料替代不锈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