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炬线及放空线的分支方向
支管管径在DN50以上的,应由主管上方斜接,支管直径不超过DN40者可由主管上方90°直接,如图2.99所示。
二、公用工程管道的分支方向
1. 下列分支管,原则上由水平主管的上方引出。
①. 蒸汽管道;
②. 压缩空气;
③. 蒸汽凝结水管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的支管应顺介质流向45°斜接载凝结水回收总管的顶部);
④. N2等惰性气体管道;
⑤. 小于DN40的水管道;
⑥. 燃料气管道等。
2. 下列的分支管,可按照管道布置的方便方向,即可由水平管的上方或下方引出。
①. 大于DN50的水管道;
②. 大于DN50的燃料油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