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炬线及放空线的分支方向


支管管径在DN50以上的,应由主管上方斜接,支管直径不超过DN40者可由主管上方90°直接,如图2.99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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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用工程管道的分支方向


 1. 下列分支管,原则上由水平主管的上方引出。


   ①. 蒸汽管道;


   ②. 压缩空气;


   ③. 蒸汽凝结水管道(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的支管应顺介质流向45°斜接载凝结水回收总管的顶部);


   ④. N2等惰性气体管道;


   ⑤. 小于DN40的水管道;


   ⑥. 燃料气管道等。


2. 下列的分支管,可按照管道布置的方便方向,即可由水平管的上方或下方引出。


   ①. 大于DN50的水管道;


   ②. 大于DN50的燃料油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