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氢气是一种无色、无嗅、无毒、易燃易爆的气体,和氟气、氯气、氧气、一氧化碳以及空气混合均有爆炸的危险,其中,氢气与氟气的混合物在低温和黑暗环境就能发生自发性爆炸,与氯气的混合体积比为1:1时,在光照下也可爆炸。氢气由于无色无味,燃烧时火焰是透明的,因此其存在不易被感官发现。氢气虽无毒,在生理上对人体是惰性的,但若空气中氢气含量增高,将引起缺氧性窒息。


②. 氢气管道宜地上敷设。


③. 氢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但与设备或阀门等的连接可采用法兰连接。


④. 输送湿氢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0.003,管道的低点应设放净。


⑤. 氢气放空管上的阻火器应靠近放空口端部布置。


⑥. DL/T 5204《火力发电厂油气管道设计规程》规定:氢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氢气管道应布置在外侧并在上层。架空敷设时,与其他热力管道的净距应不小于250mm。


⑦. GB4962《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氢气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其支架应为非燃烧体。架空管道不应与电缆、导电线路、高温管线敷设在同一支架上。氢气管道与氧气管道、其他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管道共架敷设时,氢气管道与上述管道之间宜用公用工程管道隔开,或保持不小于250mm的净距。分层敷设时,氢气管道应位于上方。


⑧. GB 50177《氢气站设计规范》规定:氢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共架敷设或分层布置时,氢气管道宜布置在外侧并在上层。厂区内氢气管道架空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敷设在不燃烧体的支架上;寒冷地区,湿氢管道应采取防冻设施;与其他架空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按表2.23执行;与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和道路等之间的最小净距按表2.24规定执行。


表 23.jpg


a. 氢气管道与氧气管道上的阀门、法兰及其他机械接头(如焊接点等),在错开一定距离的条件下,其最小平行净距可减小到0.25m。


b. 同一使用目的的氢气管道与氧气管道并行敷设时,最小并行净距可减到0.25m。


c. 氢气管道沿氢气站、供氢站或使用氢气的建筑物外墙敷设时,平行净距不受本表限制。但氢气管道不得采用法兰、螺纹连接。


d. 与架空电力线路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J61《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的规定。


e. 有大件运输要求或在检修期间有大型起吊设施通过的道路,其交叉净距应根据需要确定。


f. 当氢气管道在管架上敷设时,平行净距应从管架最近外侧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