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输送易凝介质管道应使管道尽量短,特别是水平直管段不宜过长,应减少弯管,避免“死角”和“袋形”管道出现。


②. 支管与主管的连接应顺介质流向斜接,夹角不宜大于45°,液体中含有固态物料的管道,其水平管道的分支管应从主管的顶部或侧面引出。


③. 含有大量固态物料的浆液管道和高黏度液体管道应有坡度。坡度大小因物料性质差异而不同,应满足工艺要求。


④. 某些装置如催化、焦化、减黏、氧化沥青、硫黄回收等装置。应按工艺专业对固态物料、含固态物料及易凝介质的管道所提出的特殊要求进行管道布置。


⑤. 易凝介质管道上的扫线口,应尽量设在管道的端部或切断阀处。扫线阀应尽量靠近易凝介质管道安装。


⑥. 易凝介质管道的支管及旁通管上的阀门,应尽量靠近主管安装,并避免产生“盲肠”。


⑦. 在连续拐弯和较长的易凝介质管道上,应装拆卸法兰。


⑧. 带有蒸汽夹套的易凝介质管道设计(除有特殊要求外),应符合夹套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⑨. 由主管引出的支管上的阀门应尽量靠近主管。若支管是由主管上部引出,而水平敷设时,阀门应安装在靠近主管的水平管上。


⑩. 管道上的阀门宜选用法兰闸阀,且阀杆应尽量竖直向上安装,若不能竖直安装时可水平或倾斜安装,但不应低于水平方向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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