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蓄能器)瓶体的制造工艺可分为下列两种:
(1)钢坯制瓶:钢坯→加热→立式冲孔→顶拔→收口制成,简称冲拔瓶。冲拔瓶从钢坯→瓶体→气瓶的全过程都是在气瓶厂完成,而且从钢坯→瓶体,每次只生产一支,生产效率低。目前国内仅个别气瓶企业还保留此生产工艺(如北京天海及浙江金盾),生产量很少,主要用于出口(国外订货指明用冲拔工艺)。
(2)无缝钢管制瓶:无缝钢管→端部加热→收底→端部加热→收口制成,简称管制瓶。管制瓶的无缝钢管,是由钢管厂采用包括:热轧、热轧+冷拔/轧、热轧+扩管+冷拔、穿孔+冷拔/轧等工艺生产,可提供长尺、倍尺管料。采用管制瓶,可简化生产工序,生产效率高、尺寸精度高,表面质量好,成材率可达85%~90%,可生产长度>12m的气瓶。国际上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早就采用此工艺生产,但北美个别国家仍保留冲拔瓶生产工艺。
一、气瓶(蓄能器)标准
(1)《钢质无缝气瓶》(GB/T 5099)标准,1985年我国制定并颁布第一个气瓶标准,目前最新版本如下:
《钢质无缝气瓶》(GB/T 5099.1-2017)第1部分:淬火后回火处理的抗拉强度小于1100MPa的钢瓶;
《钢质无缝气瓶》(GB/T 5099.3-2017)第3部分:正火处理的钢瓶;
《钢质无缝气瓶》(GB/T 5099.4-2017)第4部分:不锈钢无缝气瓶。
该标准适用于设计、制造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水容积为0.5~150L,使用环境温度为-40~60℃,用于盛装压缩气体、高压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的可重复充装的钢瓶。
(2)《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GB17258)标准,最早是在1998年制定并颁布的,目前最新版本是《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GB 17258-2011)。该标准适用于设计、制造工作压力不大于20MPa,公称水容积为30~300L,使用环境温度为-40~65℃,设计使用寿命15年的钢瓶。用于充装车用压缩天然气,用作汽车的燃料,固定在汽车上使用。
(3)《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GB 24106-2009)标准,适用于设计、制造工作压力不大于20MPa或25MPa,公称水容积为30~450L,工作温度为-40~65℃,设计使用寿命15年的缠绕气瓶。用于充装车用压缩天然气,用作汽车的燃料,固定在汽车上使用。
(4)《液压隔离式蓄能器壳体技术条件》(JB/T 7038-2006)是机械行业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公称压力为6.3~63MPa,公称水容积为0.25~250L,工作温度为-10~70℃,以石油基液压油或乳化液为工作介质的蓄能器壳体。
二、气瓶管标准
(1)《气瓶用无缝钢管》(GB/T 18248)标准,最早是在2000年制定颁布的,最新版本是《气瓶用无缝钢管》(GB/T 18248-2008)。该标准在原牌号的基础上增加了34CrMo4、30CrMnSiA两个牌号,增加了热扩制管方法。
(2)《大容积气瓶用无缝钢管》(GB/T 28884-2012)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制造容积为300~3000L气瓶用无缝钢管,牌号为30CrMoE(4130X)、42CrMoE(4142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