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初期,我国的火电机组多为5~12MW低、中压小容量机组,蒸汽压力为3.8MPa,温度不超过450℃,所使用的管材仅为普通10号钢和20号钢;过热器、再热器高温段使用少量低合金钢,但这阶段所用高压锅炉管全部从苏联进口。


  70年代中期,我国引进了原西德DIN17175标准中的热强钢钢管,并广泛地使用在火电锅炉制造和电站建设中。这些钢也进入我国火电机组的用钢系列,这阶段所用高压锅炉管基本上是德国系列由德国进口。其间我国研制的耐650℃高温的G106(10Cr5MoWVTiB)已开始试制并获得初步成功。


  80年代初我国引进了美国GE公司300MW和600MW亚临界火电机组的设计、制造技术。美国ASME、ASTM标准的耐热钢进入我国,并相继在成都无缝钢管厂、鞍钢无缝钢管厂、上海钢管厂、上海第五钢铁厂等生产获得成功。这阶段所用高压锅炉管基本上是美国火电机组用钢系列,其低温段用碳素钢管,高温段用奥氏体不锈钢管。高温段用管基本靠进口。所以当时我国发电机组形成多国钢种、多国机型,专家戏言是“八国联军”没有中国造。


  90年代,国家开始抓紧电站钢材国产化的工作,所以高压锅炉管获得巨大发展的机会。1989年国务院批准原冶金部提出的“发电设备用钢国产化措施方案”,计划投资7亿元,实际耗资近20亿元。对7个生产发电设备用材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其中高压锅炉管生产企业占5个。由国家计委牵头组织实施、并组织原冶金部、机械部、电力部、船舶总公司对其技术改造工程及改造后生产的火电用材进行技术评定和验收。当年我有幸成为国家计委牵头组织实施项目工作组的成员之一,工作组主要任务是负责督促检查并组织上述部委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施工建设、验收投产的情况以及生产的高压锅炉管产品的质量评定工作。


  5个生产高压锅炉管的企业,其一成都无缝钢管厂(后更名为攀成钢)采用皮尔格机组主要生产大口径P22、12Cr1MoV、P91和小口径T91锅炉管;其二衡阳钢管厂采用连轧管机组并采用连铸坯主要生产12Cr1MoV锅炉管;其三上海钢管厂采用精密轧管机组主要生产T91和G102小口径锅炉管;其四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精密轧管机组主要生产12CrlMoV和G102小口径锅炉管;其五武汉重型铸锻厂(471厂)采用日本二手设备大顶管机组主要生产P22、12Cr1MoV、A106B大口径锅炉管。为了尽快实现国产化,当时我们推行并组织了也是国内第一次实现由北京钢铁研究总院(冶金部生产部门检验机构)、上海发电成套设备设计研究所(一机部锅炉用材检验机构)、西安热工研究所(电力部电站用材检验机构)以及劳动部锅炉所(安全部门检验机构)联合承担了产品的性能测试和质量的全面评价工作。规避了当时生产、用户、安全等部门的检验机构分别检验评价的做法,产品从产出到使用的确认,不但检验过程时间长、同时造成重复检验次数多、部门之间扯皮多。


  经过3年的努力,7项改造工程及质量评定已全部完成。届时国内已具备批量生产火电设备所需的Φ10~1066.8mm×1.2~200mm规格的高压锅炉管的生产能力。核电用管和其他能源用管的开发也取得突出成绩。


  目前高压锅炉管和核电站用管,已经开发的高端产品包括T/P22、T/P91、T92、T23、Super304H;核岛用(CPR1000机组)WB36CN1、P280GH、TU42C、TUE250,常规岛用A335的P22、WB36CN1等产品;尤其是宝钢自主研制成功的核一级材料核电蒸发器用690U型管,打破了我国核电关键材料长期被进口产品垄断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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