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廊宽度
①. 管廊的宽度主要由管道的数量和管径的大小确定。并考虑一定的预留宽度,新设计的管廊一般留有扩建预留量[全厂性管廊或管墩上(包括穿越涵洞)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留有10%~30%的裕量。装置主管廊宜留有10%~20%的裕量]。同时,要考虑管廊下设备和通道以及管廊上空冷设备等结构的影响。如果要求敷设仪表引线槽架和电力电缆时,还应考虑它们所需的宽度。
②. 管廊上布置空冷器时,支柱跨距最好与空冷器的间距尺寸相同,以使管廊立柱与空冷器支柱中心线对齐。
③. 管廊下布置泵时,应考虑泵的布置及其所需操作和检修通道的宽度,如果泵的驱动机用电缆地下敷设时,还应考虑电缆沟所需宽度。此外,还要考虑泵用冷却水管道和排水管道的干管所需宽度。不过,电缆沟和排水管道可以布置在通道的下面。
④. 由于整个管廊的管道布置密度并不相同,通常在首尾段的管道数量较少,因此在必要时可以减少首尾段的宽度或层数。
2. 管廊支柱的间距
管廊的柱距和跨距是由敷设在其上的管道因垂直荷载所产生的弯曲应力和挠度决定的,通常为6~9mm,如中、小型装置中、小直径的管道较多时,可在两根支柱之间设置副梁使管道的跨距缩小,另外管廊支柱的间距,宜与设备框架支柱的间距取得一致,以便管道通过。
如果是混凝土管廊,横梁上应埋放一根20mm圆钢或60100mm宽的钢板,以减少管道与横梁间的摩擦力。
对于装置外管廊(架):纵梁式管廊轴向柱距一般为6~12mm;吊索式管廊轴向柱距一般为12~15m;桁架式管廊轴向柱距一般为1624m;悬索式管廊轴向柱距一般为20~25m。
管墩的间距按管径最小的管道允许跨距进行设置。
3. 管廊的高度
管廊的高度根据下面条件确定。
①. 在道路上空横穿时,其净空高度为:装置内的检修道不低于4.5m;工厂主干道不低于5.0m;铁路(轨面以上)不低于5.5m;管廊下检修通道不低于3.0m(按SH3011和SH 3012)。
当管廊有桁架时要按桁架底高计算。
②. 管廊的最小高度。为有效地利用管廊空间,多在管廊下布置泵。考虑到泵的操作和维护,宜有4.0m净空高度(表5-4)。
管廊上管道与分区设备相接时,一般应比管廊的底层管道标高低或高600~1000mm。管廊下布置管壳式换热设备时,根据设备实际高度需要增加管廊下的净空。
③. 管廊外设备的管道进入管廊所必需的高度:若为大型装置,其设备和管径较大,为防止管道出现不必要的袋形,管廊最下一层横梁底标高应低于设备管口500~750mm。
若管廊附近有换热框架,换热设备的下部管道要从它的框架平台接往管廊,此时至少要保证管廊的下层横梁要低于换热框架第一层平台。
④. 同其他装置的协调:若管廊与有关装置的管廊衔接,宜采用T形相接以便于管道的衔接布置。
⑤. 垂直相交的管廊高差:若管廊改变方向或两管廊成直角相交,其高差以750~1000mm为宜,当高差为250mm时,DN250以下的管子用两个直角弯头和短管相接,大于DN250的管子用一个45°弯头、一个90°弯头相接;对于大型装置也可采用1000mm以上的高差。
⑥. 管廊的结构尺寸:在确定管廊高度时,要考虑到管廊横梁和纵梁的结构断面和形式,务必使梁底或桁架底的高度,满足上述确定管廊高度的要求,对于双层管廊,上、下层间距一般为1.5~2.0m,主要决定于管廊上多数的管道直径。
至于装置之间管廊的高度取决于管廊地区的具体情况。如沿工厂边缘或罐区,不会影响厂区交通和扩建的地段,从经济性和检修方便考虑,可用管墩敷设,离地面高300~500mm,即可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