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设备布置时,应根据本装置施工、维修、操作和消防的需要,综合考虑,设置必要的通道和场地。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防火设计规范,均包含了对厂(站)内道路的设计要求。


1. 一般要求


  ①. 装置内道路的设置,应符合总体布置和总平面布置的要求,且应与竖向布置、铁路设置、管道规划、厂容和绿化相协调。


  ②. 装置布置应满足施工、检修、操作、消防和人行等的需要,并设置必要的通道和场地。


  ③. 装置内消防通道应与工厂道路衔接。


  ④. 装置内的消防通道和检修通道应合并设置。


  ⑤. 通道的净宽和净高应根据装置规模、通行机具的规格确定。通道的尺寸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表 17.jpg


注: 对于可能有大型消防车或大型通行机具通过的通道,通道的净宽和净高应加大。



2. 通道的设置


 ①. 甲、乙类装置应用道路将装置分隔成占地面积不大于10000㎡的设备、建筑物区。


 ②. 当大型石油化工装置的设备、建筑物区占地面积大于10000㎡小于2000㎡时,在设备、建筑物区四周应设环形道路,道路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设备、建筑物区的宽度不应大于120m,相邻两设备、建筑物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并应加强安全措施。


 ③. 装置内消防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装置内应设贯通式道路,道路应有不少于2个出入口,且2个出入口宜位于不同方向。当装置外两侧消防道路间距不大于120m时,装置内可不设贯通式道路。装置内的不贯通式道路应设有回车场地。


   b. 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4m,管架与路面边缘的净距不应小于1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7m,路面上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5m。对于大型石油化工装置,道路路面宽度、净空高度及路面内缘转弯半径,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④. 检修通道应满足检修机具对道路的宽度、转弯半径和承受荷载的要求,并能通向设备检修的吊装孔。


 ⑤. 操作通道应根据生产操作、巡回检查、小型检修等频繁程度和操作点的分布设置。


 ⑥. 设备的构架或平台的安全疏散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塔区平台、设备的构架平台或其他操作平台,应设置不少于2个通往地面的梯子,作为安全疏散通道,但长度不大于8m的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设备的平台或长度不大于15m的乙B、丙类液体设备的平台,可只设1个梯子。


   b. 相邻的构架、平台宜用走桥连通,与相邻平台连通的走桥可作为1个安全疏散通道。


   c. 相邻安全疏散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m,且平台上任一点距疏散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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