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管道输送原油、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气的建设工程。一般包括输油管道、输油站及辅助设施等工程内容。输油管道系统是各类型输油站、管道及有关设施的统称。输油站是输油管道工程中各类工艺站场的统称。首站是输油管道的起点站。中间站是在输油首站和末站之间设有的各类站场的统称。分输站是在输油管道沿线,为分输油品至用户而设置的站场。中间加热站是在输油首站和末站之间以加热设施为主的输油站。末站是输油管道的终点站。


(1)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计算输油量时,年工作天数应按350天计算。应按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规定的输量(年输量、月输量、日输量)作为设计输量。设计最小输量应符合经济及安全输送条件。


(2)输油管道设计宜采用密闭输送工艺。若采用其他输送工艺,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说明其可行性。当管输多种油品时,宜采用顺序输送工艺。若采用专管专用输送工艺,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3)输油管道系统输送工艺方案应依据设计内压力、管道管型及钢种等级、管径、壁厚、输送方式、输油站数、顺序输送油品批次等,以多个组合方案进行比选,确定最佳输油工艺方案。


(4)管输原油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SY/T 7513的规定;管输液态液化石油气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9052.1或GB11174的规定;管输其他成品油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


(5)输油管道系统输送工艺总流程图应标注首站、中间站、末站的输油量,进出站压力及油温等主要工艺参数。并注明线路截断阀、大型穿跨越、各站间及里程、高程(注明是否有翻越点)。


(6)输油管道系统输送工艺设计应包括水力和热力计算,并进行稳态和瞬态水力分析,提出输油管道在密闭输送中瞬变流动过程的控制方法。


(7)输油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253的规定,其穿跨越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SY/T 0015.1 SY/T 0015.2的有关规定。


(8)原油管道、成品油管道和液态液化石油气(LPG)管道系统输送工艺的计算及成品.油顺序输送混油段长度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 50253有关规定计算。埋地的原油输送管道的沿线温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 50253有关规定计算。


(9)原油管道输送要求:


      根据被输送原油的物理化学性质及其流变性,通过优化比选,选择最佳输送方式;


      加热输送的埋地原油管道,优选加热温度;管道是否需保温,进行管道保温与不保温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合理方案。


(10)成品油管道输送要求:


      按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规定的成品油输量、品种与各品种的比例,以及分输、输入数量,进行成品油管道系统输送工艺设计;


      输送多品种成品油时,宜采用单管顺序输送。油品批量输送的排列顺序,将油品性质相近的紧邻排列;


      成品油顺序输送管道,在输油站间不宜设置副管;


      在顺序输送高黏度成品油(如重油)时宜使用隔离装置;


      多品种成品油顺序输送管道,采用连续输送方式;当采用间歇输送时,应采取措施以减少混油量;


      采用旁接油罐输送工艺,当多种油品顺序输送混油界面通过泵站时,应切换成泵到泵输送工艺;


      根据油罐区的建设和营运费用与混油贬值造成的费用损失两个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后,确定最佳循环次数。


(11)液态液化石油气(LPG)管道输送要求:


      按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规定的液态液化石油气输量、组分与各组分的比例,进行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系统输送工艺设计;


      液态液化石油气在管道中输送时,沿线任何一点的压力都必须高于输送温度下液化石油气的饱和蒸气压。沿线各中间站的进站压力应比同温度下液化石油气的饱和蒸气压力高1.0MPa,末站进储罐前的压力应比同温度下液化石油气的饱和蒸气压力高0.5MPa。


      液态液化石油气在管道内的平均流速,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但要注意因管内摩阻升温而需另行冷却的能耗,可取0.8~1.4m/s,但最大不应超过3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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