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汽车加油站、自助加油站、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管道设计遵循《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


  ①. 加油站:具有储油设施,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加注汽油、柴油等车用燃油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②. 自助加油站(区):具备相应安全防护设施,可由顾客自行完成车辆加注燃油作业的加油站(区)。


  ③. 加气站:具有储气设施,使用加气机为机动车加注车用LPG、CNG或LNG等车用燃气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④. 加油加气合建站:具有储油(气)设施,既能为机动车加注车用燃油,又能加注车用燃气,也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汽车加油加气站有关设施及其管道的配管设计除了以上规范要求以外,与普通工业管道一般设计理念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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