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液化石油气管道和最高工作压力在0.6MPa以上的气态液化石油气管道,应采用钢号为10、20或具有同等性能以上的无缝钢管。其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GB/T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和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
最高工作压力在0.6MPa以下的气态的液化石油气管道可采用钢号Q235-A或Q235-B的镀锌水、煤气输送钢管的厚壁管,其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GB/T 3091《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的规定。
②. 管道宜采用焊接连接。管道与储罐、容器、设备及阀门宜采用法兰连接。
③. 阀门及附件的配置应按液化石油气系统设计压力提高一级。
④. 液化石油气储罐容器设备和管道上严禁采用灰口铸铁阀门,寒冷地区应采用钢制阀门。
⑤. 液化石油气储罐必须设置安全阀。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取储罐最高工作压力的1.10~1.15倍,其阀口总通过面积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液化石油气储罐安全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必须选用全启封闭弹簧式的安全阀。
b. 容积为100m3或100m3以上的储罐应设置2个或2个以上安全阀。
c. 安全阀应装设放散管,其管径不应小于安全阀出口的管径。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储罐操作平台2m以上,且应高出地面5m以上。
d. 安全阀与储罐之间必须装设阀门,阀门应选用单闸板闸阀,铅封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