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是大自然中的静电放电现象,雷云是构成雷电的基本条件,而雷云是水蒸气和强烈气流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当雷云和大地间发生强烈放电并发出强烈闪光和爆炸轰鸣声的现象,这就是闪电和雷鸣。放电时温度可达20000℃。


  可燃、易燃装置防雷设施,防雷装置是利用高出被保护物的凸出位置,把雷引向自身,然后通过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把雷电泄入大地,以保护人身或建(构)筑物免受雷击。常见的防雷装置有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避雷带和避雷器。一套完整的防雷装置一般由接闪器(又称受雷器)、引下线和接地体组成。


按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闪电感应,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凸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②. 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③. 现场浇筑的或用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网的交叉点应绑扎或焊接,并应每隔18~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④. 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也应跨接。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⑤. 当独立设备有防雷、防杂散电流等接地系统进行接地时,可不另设静电接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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