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处作业概念


 ①. 高处作业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②. 坠落高度基准面  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③. 异温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生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④. 带电高处作业   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


2.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①.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a.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b.《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c.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d.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e.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f.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②.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a. 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订安全措施并填人《高处安全作业证》内。


  b.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c.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人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


  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d. 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值班主任)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人《高处安全作业证》备注栏内。


 e.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f.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g.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