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和印度尼西亚的热轧不锈钢板卷(Certain Hot Rolled Stainless Steel Sheets and Coil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次日起对涉案企业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具体税率如下: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14.5%,响水德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福建鼎信科技有限公司均为17.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太钢大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广东太钢不锈钢加工配送有限公司、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及其他中国大陆公司均为18.9%;台湾烨联、唐荣均为6.0%,台湾华新丽华及其他台湾公司均为7.5%;印尼广青镍业公司、印尼青山不锈钢公司及其他印尼公司均为17.0%。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21911、721912、721913、721914、721922、721923、721924、722011和722012。本案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损害分析期为2016年1月1日至倾销和损害调查期结束。


  2019年8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洲钢铁协会(the European Steel Association)代表欧盟热轧不锈钢板卷生产商于2019年6月28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和印度尼西亚的热轧不锈钢板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