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的制造、检验与验收除应符合NB/T 47020-2000《压力容器法兰分类与技术条件》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图样要求。对用于工作温度低于-20℃的长颈对焊法兰及其配套螺柱、螺母的材料的性能,锻件级别,低温冲击功指标及制造、检验等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50《钢制压力容器》的规定。


一、材料


1. 钢板应符合GB150第4章材料、GB/T 3274《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6654《压力容器用钢板》的规定。


2. Q235-A 钢板不得用作盛装液化石油气体、毒性为高度或极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法兰。Q235-B钢板不得用作毒性为高度或极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法兰。


3. 法兰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板,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应在正火热处理状态下使用:


  a. 厚度大于50mm的20R、16MnR钢板;


  b. 15MnVR钢板。


4. 法兰允许用钢板拼接焊制,对于长颈法兰应符合GB150的有关规定。拼接法兰应进行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


5. 锻件按JB4726《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或JB4727《低温承压设备用低合金钢锻件》的II级检验与验收,有特殊要求时按图样的规定。


6. 对于轧制法兰,常用钢种为16Mn和20钢。轧制其他钢种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7. 轧制法兰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应符合JB4726或JB 4727 Ⅱ级或订货合同的要求。


二、机械加工


1. 凹凸密封面法兰的凹面和凸面外径公差、榫槽密封面法兰的槽面和榫面外径公差按 GB/T 1801《极限与配合 公差带和配合的选择》的规定。孔为H12,轴为h12。


2. 法兰螺柱通孔中心圆直径和相邻两螺柱通孔弦长的允许偏差为±0.6mm, 任意两螺柱通孔弦长的允许偏差见表8-14。


3. 上述规定外的未注公差尺寸的公差按GB/T 1804《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的中等m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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