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型和乙型平焊法兰的法兰环与圆筒或短节的连接焊缝应全焊透。长颈对焊法兰与筒的对接焊缝应为全焊透焊缝。焊缝应充满、完整,不得有凹坑等危及强度的缺陷。
法兰的焊接应依据可靠的焊接工艺评定,以确保焊接质量。
乙型法兰的短节厚度或长颈法兰的直边厚度与其相连接的圆筒厚度不等时:①. 若圆筒厚度不大于10mm,且与短节或长颈直边厚度差超过3mm; ②. 若圆筒厚度大于10mm,且与短节或长颈直边厚度差大于筒体厚度的30%或超过5mm时,乙型平焊法兰应按斜率1:3、长颈对焊法兰按图8-17虚线削薄,或者在对接焊缝的筒体端部按图8-18堆焊过渡。
与长颈法兰相连接的圆筒厚度应不小于JB/T 4703-2000《长颈对焊法兰》中规定的对接筒体最小厚度δ0,且筒节长度不小于。当对接圆筒厚度小于最小对接圆筒厚度δ0时,应按JB/T 4703中有关长颈对焊法兰总高度H修正值要求(见表8-11),调整法兰总高度H(其他尺寸不变),并连同法兰厚度在标记中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