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4237—2007《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与GB/T4237—2007标准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 在订货内容中增加了“边缘状态”;


2. 增加了钢板的宽度范围及其相应的尺寸精度;


3. 增加了宽钢卷的厚度范围及其相应的尺寸精度;


4. 修改了厚钢板和宽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


5. 增加了23个牌号及相关技术要求;


6. 调整了5个牌号的化学成分;


7. 修订了13个牌号的力学性能;


8. 原牌号022Cr18NbTi表示方法修改为022Cr18Nb;


9. 在特殊要求中增加了4个牌号晶粒度的要求;


10. 修改了复验和判定规则;


11. 增加了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试验结果修约的规定;


12,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A《各国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对照表》。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宝钢不锈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四川西南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洪涛、武强、徐中杰、董莉、王军、陈培敦、张建生、王晓虎、张丽、李六一、李雄飞、栾燕、张维旭。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4237——1984、GB/T 4237——1992、GB/T 4237——2007。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分类、代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产品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耐腐蚀不锈钢热轧厚钢板(以下称厚钢板)、耐腐蚀不锈钢热轧宽钢带(以下称宽钢带)及其卷切定尺钢板(以下称卷切钢板)、纵剪宽钢带,也适用于耐腐蚀不锈钢热轧窄钢带(以下称窄钢带)及其卷切定尺钢带(以下称卷切钢带)。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比林甲烷磷钼酸重量法测定磷量


GB/T 223.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电位滴定或可视滴定法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氟化钠分离-EDTA 滴定法测定铝含量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223.16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变色酸光度法测定位量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重量法测定镍量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2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安息香肟重量法测定钼量


GB/T 223.3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萃取分离-偶氮氯膦mA光度法测定铈量


GB/T 223.3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中和滴定法测定氮量


GB/T 223.40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223.5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58 锅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磷钼酸铵容量法测定磷量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230.1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T标尺)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232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


GB/T 247  钢板和钢带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709——2006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样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4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不锈钢晶间腐蚀试验方法


GB/T 4340.1  金属材料  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6394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1170  不锈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17505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GB/T 20878—2007 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



三、分类、代号


3.1  按边缘状态分类如下∶


 a. 切边,EC;


 b. 不切边,EM.


3.2  按尺寸、外形精度等级分类如下∶


 a. 厚度普通精度,PT.A 


 b.  厚度较高精度,PT.B 


 c. 不平度普通级,PF.A;


 d. 不平度较高级,PF.B



四、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标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牌号或统一数字代号;


 d. 尺寸及精度


 e. 交货的重量(数量)


 f. 表面加工类型


 g. 边缘状态;


 h. 交货状态


 标准中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的项目或指标,如未注明,则由供方选择;) 需方提出的其他特殊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五、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  尺寸及允许偏差


 5.1.1  钢板和钢带的尺寸范围


     钢板和钢带的公称尺寸范围见表1。推荐的公称尺寸应符合GB/T709—2006中5.2的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其他尺寸的产品。


5.1.2  厚度允许偏差


  5.1.2.1  厚钢板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普通精度(PT.A)的规定。如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可执行表2中较高精度(PT.B)的规定。


  5.1.2.2 钢带、卷切钢板和卷切钢带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普通精度(PT.A)的规定。如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可执行较高精度(PT.B)的规定。


  5.2.4.3  每任意2000mm长度上卷切钢带的不平度应不大于15mm;当长度不足2000mm时,其卷切钢带不平度为不大于15mm。


5.2.5  外形


 钢卷应牢固成卷并尽量保持圆柱形和不卷边,切边(纵剪)钢卷的塔形应不大于35mm,不切边钢卷的塔形应不大于70mm。


5.2.6  重量


 5.2.6.1  钢板按理论或实际重量交货。计算重量时钢的密度应符合GB/T20878—2007附录A的规定。未规定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2.6.2 钢带应按实际重量交货。



六、技术要求


6.1  冶炼方法


 钢宜采用粗炼钢水加炉外精炼工艺。


6.2  化学成分


  6.2.1  钢的类别、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5~表19的规定。各国不锈钢牌号对照参见附录A。不锈钢的特性和用途参见附录B。


  6.2.2  钢板和钢带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6.3  交货状态


  6.3.1  钢板和钢经结轧后,可经热处理及酸洗或类似的处理后交货,如需方同意,可省去酸洗等处理。热处理制度参见附录C。


  6.3.2 对于沉淀硬化型钢的热处理,需方应在合同中注明对钢板或试样、钢带或试样进行热处理的种类,如未注明,以固溶状态交货。


6.4  力学性能


  6.4.1 经热处理的锅板和钢带的力学性能应符合6.4.3~6.4.8的规定。


  6.4.2 对于硬度试验,可根据铜板和钢带的不同尺寸和状态按其中一种方法试验,经退火处理的铁素体型和马氏体型的钢板和钢带进行弯曲试验时,其外表面不得有目视可见裂纹产生。6.4.3  经固溶处理的奥氏体型钢板和钢带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0规定。


6.5 耐腐蚀性能


  6.5.1  钢板和钢带接6.5.3~6.5.6进行耐晶间隙蚀试验,试验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合同中来注明时,可不作试验,对于含钼量不小于3%的低碳不锈钢,试验前的敏化处理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5.2 对表27~表30中未列入的牌号需进行耐腐蚀试验时,其试验方法和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6.5.3  10%草酸浸蚀试验后的侵蚀组织判别应符合表27的规定。


  6.5.7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对钢板和钢带进行其他腐蚀试验,其试验方法和墨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6.6  晶粒度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对脾号为07Cr19Ni10、07Cr17Ni12Mo2、07Cr19Ni11Ti,07Cr18Ni1INb的不锈钢进行晶粒度检验,平均晶粒度级别应为7级或更粗。


6.7  表面加工及质量要求


 6.7.1 铜板和铜带表面加工类型


  钢板和钢带的表面加工类型见表31,需方应根据使用需求指定表面加工类型。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提供表31以外的表面加工类型。


 6.7.2  钢板和钢带表面质量


  钢板和钢带不允许存在有影响使用的缺陷。经酸洗后的铜板和钢带表面不允许有氧化皮及过酸洗。允许对铜板表面局部缺陷进行修磨清理,但应保证钢板的最小厚度。由于钢带一般没有除掉缺陷的机会,允许带有少量不正常的部分。


6.8 特殊要求


  根据需方要求,可对销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奥氏体-铁素体中a相含量及非金属夹杂物等作特殊要求,或补充规定无损检测等项目,具体内容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七、试验方法


7.1  化学成分试验方法


  钢的化学成分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223.3、GB/T 223.4、GB/T 223.5、GB/T 23.8、GB/T 223.9、GB/T 223.11,GB/T 223.16,GB/T 223.18,GB/T 223.19、GB/T 23.23、GB/T 223.25、GB/T 223.26, GB/T 223.28.GB/T 223.33,GB/T 223.36,GB/T 223.40、GB/T 223.53.GB/T 223.58,GB/T 223.60, GB/T 223.61、GB/T 223.68、GB/T 223.69、GB/T 1170、GB/T 20123,GB/T 20124的规定,


7.2  钢板和钢带检验项目、取样方法及部位、取样数量及试验方法


  每批钢板或钢带的检验项目、取样方法及部位、取样数量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32的规定。


7.3 尺寸和外形测量


 7.3.1  尺寸测量


  7.3.1.1  厚度测量


    7.3.1.1.1  厚钢板∶距销板边部不小于40mm处任意点测量。


    7.3.1.1.2  宽钢带、卷切钢板∶不切边状态距钢带轧制边不小于40mm处任意点满量;切边(纵剪)状态,距钢带剪切边不小于25mm处任意点测量。


    7.3.1.1.3 窄钢带及卷切钢带直度不大于30mm时,沿宽度方向的中心部位测量。宽度大于30mm 时,切边(纵剪)状态,距销带边部不小于10mm的任意点测量;不切边状态,距钢带边部不小于15mm 的任意点测量。对于带头尾交货的窄钢带,在距钢带头尾各3000mm之外测量;切头尾钢带,在距钢带头、尾各2000mm之外测量.


  7.3.2.3  铜板不平度测量方法∶将钢板在自重状态下平放于平台上,测量钢板下表面与平台水平面的最大距离。



八、检验规则


 8.1 钢板和钢带的检验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


 8.2  用作冷轧原料的钢板、钢带的力学性能仅在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方进行检验。


 8.4  其他检验项目的复验和判定应符合GB/T17505的规定。


 8.5 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试验结果应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修约,修约规则按GB/T8170的规定执行。



九、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钢板和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4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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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237-2015 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