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直径钢制管法兰(美洲体系)(HG/T 20623)的管法兰材料选用按下列要求:


  大口径钢制管法兰用材料按HG/T 20615表4.0.1的规定,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以及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35中所列有关标准的规定。


  管法兰用锻件(包括锻轧件)的级别及其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按Ⅱ级或Ⅱ级以上锻件的要求:


   ①. 公称压力大于或等于Class600者;


   ②. 公称压力大于或等于Class300的铬钼钢锻件;


   ③. 公称压力大于或等于Class300且工作温度小于或等于-20℃的铁素体钢锻件。


 b. 除上述规定以外,公称压力小于或等于Class300的锻件应符合Ⅱ级或Ⅱ级以上锻件的要求。


  除法兰盖以外,法兰应采用锻件(或锻轧工艺)或铸(钢)件制作,且不得拼焊。法兰盖可采用钢板制作。




美洲体系钢制管法兰型式参数表


注:1. 管法兰材料一般应采用锻件或铸件,带颈法兰不得用钢板制造。钢板仅可用于法兰盖。

      2. 表列铸件仅适用于整体法兰。

      3. 管法兰用对焊环可采用锻件或钢管制造(包括焊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