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子公称直径优先选用15、20、25、40、50、80、100、150、200、250、300、350、400、450、500、600、700、800、900、1000mm。公称直径大于1000mm时,宜按200mm递增。


 2. 除仪表连接管、蒸汽伴热管和特殊要求者外,管子最小公称直径应为15mm,且管子内径不应小于6mm。


 3. 除了设备、机器内部连接管外,管子一般不使用以下规格:DN32(N32(1/4”);;DN65(22");DN990(3/2"));DN125(5");DN175(7");DN550(22”)等。如果设备管口采用上述尺寸时,与其相接的管道应选用合适的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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