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焊接不锈钢管产品制造过程中的质量,除了人的素质外,对材料还要有严格的要求。不锈钢管焊接产品的材料,包括产品材料和焊接材料两大部分。
一、产品材料的质量控制
1. 用于制造不锈钢管焊接产品的材料,应根据设计图样的要求选用符合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钢牌号;进口钢材的技术性能,除了符合国外有关标准,还必须符合我国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产品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应由材料生产单位提供,内容要有钢牌号、规格、状态、炉批号、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等,应齐全、准确。
2. 用于制造一、二类压力容器和锅炉构件的主要受压元件的不锈钢材料,其质量证明书项目不全或实物标志不清时,应进行必要的检验或试验,判明其钢牌号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后方可使用。
用于制造三类压力容器和锅炉构件的主要受压元件的不锈钢材料,除按有关要求进行必要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弯曲性能复验外,对有耐腐蚀要求的,还应对材料进行相应的复验。
对于承压设备用不锈钢板及不锈钢带要按GB 24511-2009进行选用。
3. 不锈钢材料需作晶间腐蚀复验的,应按《金属和合金的腐蚀不锈钢耐腐蚀试验方法》(GB 4334-2008)进行,设计图样另有规定的除外。
4. 用于制造容器及锅炉构件的不锈钢材料,不得有分层,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结疤,经酸洗供应的不锈钢表面不允许有氧化皮和酸洗后的痕迹等。
5. 不锈钢原材料应按钢牌号、规格、状态、炉批号分类在室内放置,并与碳素钢材料有严格的隔离措施。
6. 不锈钢材料上需有清晰的人库标记,该标记需采用无氯、无硫记号笔书写,不得打钢印,不得使用油漆等有污染的物料书写。钢材发放时要核对标记移植后下料。
二、焊接材料的质量控制
焊接材料包括焊条、焊丝和焊剂。焊接材料严格的管理规程对保证焊接产品制造的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压力容器制造厂和锅炉制造厂为了确保焊接接头质量,对焊接材料管理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入厂的焊接材料必须统一集中放在一个特殊的仓库内,这个仓库称为焊接材料一级库。对焊接材料一级库有如下要求:
1. 一级库内必须保持空气干燥,通风良好,不允许放置有害气体和腐蚀介质,室内应保持整洁。
2. 焊接材料应存放于室内的架子上,架子离地面距离应不小于200mm,离墙壁的距离不小于300mm,在室内应放置干燥剂,严防焊条和焊剂受潮。
3. 堆放焊接材料应按种类、牌号(或型号)、批次号、规格、入库时间分类堆放,每垛应有明确标签,避免混乱。
4. 焊接材料的存放应做到先入库的先使用。
5. 受潮、药皮变质、包装损坏的焊条未经处理不得入库,必须对上述焊条经过烘干后进行质量评定,各项性能指标满足要求后方可入库。
6. 一级库内应挂放高照明度灯泡和去湿机,以保持室内温度不低于5℃,相对空气湿度低于65%。
7. 一级库内应有明确标志,标明已验焊接材料和待验焊接材料,两类焊接材料应严格分开存放。
一些使用焊接材料数量较多的分厂或车间,应设立存放由一级库所领来的焊接材料的专门场所,称之为焊接材料二级库。焊接材料二级库的任务是烘干焊条和焊剂,有控制地发放焊接材料并回收剩余的焊条、焊剂和焊条头、焊丝。对焊接材料二级库有如下要求:
1. 从一级库领来的焊接材料在使用前必须分批先集中存放在二级库内。从一级库领取的焊接材料以保证当天供取量为佳。
2. 二级库内应设置焊条烘干箱和焊剂烘干炉,每天将发放使用的焊条和焊剂按规定的温度进行烘干。
3. 二级库内应有焊条保温筒预热装置,每天在存放焊条前应对焊条保温筒先进行预热,避免烘干的焊条直接放入冷态焊条保温筒内,导致迅速冷却。
4. 每天作业结束后,焊工必须将焊条头和未焊完的焊条归还二级库,两者数量之和应等于所领焊条数,避免有多余焊接材料流落在车间。不设二级库的单位,焊条、焊剂烘干要在一级库内进行。
为了降低焊条药皮中的含水量,以减少焊接过程中的飞溅,使焊接电弧稳定燃烧,防止在焊缝中产生气孔及防止在焊接时由于氢而引起的延迟裂纹,所以焊条必须烘干。酸性焊条烘干温度为75~150℃,保温1~2h;碱性焊条烘干温度为350~400℃,保温1~2h。焊条烘干应注意:若低氢型焊条在常温下存放4h时,应重新烘干,重复烘干次数不宜超过3次;烘干焊条时,严禁将焊条突然放进高温炉内,或从高温炉中突然取出冷却,防止焊条因骤冷骤热而发生药皮开裂现象。焊条烘干时应作记录,记录上应有牌号、数量、批次号、温度、时间等内容。焊条烘干时,不应成垛或成捆地堆放,应铺放成层状,每层焊条堆放不能太厚(一般为1~3层),避免焊条烘干时受热不均匀和潮气不易排除。对于熔炼型不锈钢焊剂,烘干温度为300~400℃,保温2h;烧结型不锈钢焊剂,烘干温度为300~350℃,保温2h。将待烘干的焊剂放入盘中进入烘干箱内烘干。焊剂烘干前要对焊剂粒度进行筛选。焊剂的粒度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粒度,为2.5~0.45mm(8~40目);另一种是细粒度,为1.25~0.25mm(14~60目)。在焊剂中允许存在小于规定粒度的细粉一般不多于5%,大于规定粒度的粗粉不多于2%。焊剂烘干时所作记录与焊条烘干时相同,并填入产品制造工序过程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