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涂漆的范围


a. 表面应该涂漆的材料


(1)为了防止工业大气、水及土壤对金属的腐蚀,一般以碳钢、低合金钢、铸铁为材料的设备、管道、支架、平台、栏杆、梯子等均应涂漆防腐。管道涂漆要求包括全部管道系统(管子、管件、法兰、管道附件等),保温或有防火水泥层的设备、管道,例如容器管口、人孔、阀门、安全阀、支架等,其延伸到保温或防火层以外的未保温部分,包括焊口在内,均应涂漆,对螺栓、螺母、铆钉构件的边角及其他不规则形状的表面要充分涂漆。


(2)下列部件通常涂1~2遍底漆:法兰表面;现场预制的容器和球罐的成型板的外表面;所有钢结构(包括钢结构的预制件和管架的型钢);碳钢的管子和管件外表面。


(3)下列设备在制造厂的车间内将完成两遍防锈底漆:将在制造厂的车间完全焊接的压力容器和塔(包括分成两部分的塔);将在制造厂的车间完全焊接的小尺寸常压罐;将在制造厂的车间完全焊接的换热器;压缩机及其附件;现场组装的大尺寸泵和鼓风机;路灯杆。


(4)下列设备在制造厂车间内将完成两遍底漆两遍面漆(或按制造厂的涂漆标准。有的要求按照工程统一规定完成涂漆,不按制造商的规定。对制造厂已涂面漆的设备,如因运输中涂漆被损坏,对损坏的部位应在现场进行补涂):阀门;完全在制造厂车间组装的小尺寸泵和鼓风机;电动机和电器设备;仪表、仪表盘;制造厂标准设备。


(5)有刷色要求的表面。


b. 下列设备和材料不涂漆


(1)塑料和塑料面的器材;


(2)有色金属铝、铜、铅等;


(3)奥氏体不锈钢,除了用含氯离子超过25×10-6而又不含阻蚀剂的保温材料外;


(4)铭牌、标志板和标签;


(5)泵、压缩机等其他设备在制造厂已完成全部涂漆工作,而刷色也符合工程规定;


(6)机加工过的表面或垫片表面,机器的精加工部件(如阀杆、调节阀门的填料部件、控制弹簧杆、旋转轴或其他滑动装置,透平机、发动机和电动机的表面罩等);


(7)涂防火水泥的金属表面;


(8)除了焊缝外的镀锌碳钢件的表面;


(9)不需涂漆(如铝皮、镀锌铁皮等)的保温外表面。


二、涂漆的原则


(1)设备及管道的使用工况相适应;


(2)与设备及管道的材料及表面处理相应;


(3)底漆,中间漆与面漆正确配套;


(4)经济合理;


(5)具备施工条件;


(6)防腐施工必须按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及防腐材料生产厂的施工说明执行。设备和管道必须在完成全部热处理、水压试验合格后才能涂漆。只有在设备和管道焊缝质量检查合格时,才能在焊处涂漆。涂底漆前应对组装符合、焊接坡口、螺纹等特殊部位加以保护,以免涂上油漆;


(7)国内有的标准规定,外防腐设计年限(N)分为三级:N<5a, 5a≤N<10a, N≥10a 作为选择表面处理方法和配套防腐方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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