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确保安全使用的前提下,优先选用标准管架和定型元件,以减少管架类型和非标准管架。选用标准系列支吊架有利于支吊架的预制和安装,也可减少用材品种,从而可节省采购、制造、管理等方面的费用。采用标准系列支吊架还有利于装置的美观。


  ②. 支吊架形式应能满足管道的承重、限位或防振的基本要求。在进行支吊架选型时,应首先根据管道的承重、限位或防振要求来选择其合适的形式。


  ③. 在选用管道支吊架时,应按照支承点所承受的荷载大小和方向、管道的位移情况、工作温度、是否保温或保冷、管道的材质等条件选用合适的支吊架。


  ④. 焊接型的管托、管吊比卡箍型的管托、管吊省钢材,且制作简单,施工方便。因此,除下列情况外,应尽量采用焊接型的管托和管吊:管内介质温度高于或等于400℃的碳素钢材质的管道;低温管道;合金钢材质的管道;生产中需要经常拆卸检修的管道;架空敷设且不易施工焊接的管道;非金属衬里管道。


  ⑤. 为防止管道过大的横向位移和可能承受的冲击荷载,一般在下列位置设置导向管托,以保证管道只沿着轴向位移。


   a. 安全阀出口的高速放空管道和可能产生振动的两相流管道。


   b. 横向位移过大可能影响邻近管道时;固定支架之间的距离过长,可能产生横向不稳定时。


   c. 为防止法兰和活接头泄漏,要求管道不宜有过大的横向位移时。


  ⑥. 当架空敷设的管道热胀量超过100mm时,应选用加长管托,以免管托滑到管架梁下。


  ⑦凡支架生根在需整体热处理的设备上时,应向设备专业提出所用垫板的条件。


  ⑧. 对于荷载较大的支架位置要事先与有关专业设计人联系,并提出支架位置、标高和荷载情况。


  ⑨. 凡需要限制管道位移量时,应考虑设置限位架。


  ⑩. 支吊架形式应能适应管道或生根设备材料及热处理的要求。


  ⑪. 支吊架形式应能适应生根条件的要求。在通常的设计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最佳的支承位置和支吊架形式不一定具备合适的支承生根条件。此时就应考虑变换支架形式,或者在满足要求的条件下改变生根位置进行支承。


  ⑫. 支吊架形式应便于管道的拆卸检修,有利于施工,并不妨碍操作及通行。当支吊架位于操作人员可能通过的地方且位置又较低时,应考虑取消三角支承或改为吊架。当管道经常拆卸时,应避免采用焊接结构。


  ⑬. 支吊架选型尚应符合经济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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