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件的材料选取应符合下列原则:
①. 对附管部件,当它与管道直接焊接时,宜与管子同材质,或材料相当;不与管子直接焊接时,可选用普通碳素钢(如Q235B),但此时所选材料应能适应设计温度的要求。
②. 对于在设备(如塔、容器等)上生根的生根部件,当它与设备直接焊接时,宜与设备同材质,或材质相当;不与设备直接焊接时,可选用普通碳素钢(如Q235B),但此时所选材料应能适应设计温度的要求。
③. 其他生根部件和中间连接件,可选用普通碳素钢,但所选材料应能适应设计温度的要求。
④. 常用支吊架材料的适用温度范围应符合表9-7的要求。
⑤. 支吊架材料应尽量选用标准型材。
常用的型材标准包括:GB/T 702《热轧圆钢和方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4《热轧扁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6《热轧工字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7《热轧槽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9787《热轧等边角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9788《热轧不等边角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⑥. 许用应力。
关于材料许用应力的选取,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规定。
MSS SP-69标准规定:一般支吊架材料的许用应力应取下列三个数据中的最小值:材料在室温下最小抗拉强度的1/5;材料在设计温度下最小抗拉强度的1/4;材料在设计温度下最小屈服强度的5/8。
SH/T 3037标准规定,支吊架材料的许用应力应按GB/T150的要求确定。SH/T 3037标准规定的许用应力值偏高。
对于支吊架用螺栓材料,其许用应力可取按MSS标准确定的基本许用应力的25%,对支吊架材料所受的切应力,其许用应力可取按MSS标准确定的基本许用应力的80%,压缩应力不应超过材料基本许用应力的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