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对防静电要求较高,并不是所有金属管道法兰必须全部跨接。是否需要跨接要看其设计文件是否有静电接地要求。如果看不到设计文件,只能通过测量电阻值的方式确定,当法兰间电阻值超过0.03Ω时,需有导线跨接。通过法兰紧固方式或金属螺栓数量来判定是否需要跨接,适用于燃气管道和石化企业内管道。管道法兰跨接的常见规范要求如下。


   ①. TSG D000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工业管道》规定: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应当测量各连接接头间的电阻值和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当值超过GB/T 20801《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或者设计文件的规定时,应当设置跨接导线(在法兰或者螺纹接头间)和接地引线。由此可以看出,法兰是否需要跨接导线,需要测量法兰之间电阻值,当阻值超过规定时,需要跨接。


   ②. GB/T 20801《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第4部分 制作与安装》规定: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间应导电良好。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


   ③. GB 50235《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间应导电良好。当每一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0.03Ω时,应有导线跨接。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超过100Ω时,应设两处接地引线。接地引线宜采用焊接形式。


   ④. GB 50517《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0.03Ω时,应有导线跨接。


   ⑤. GB 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规定:输油(油气)管道的法兰连接处应跨接。当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⑥. 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⑦. SH 3097《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作为企业规范,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该规范规定:在管道系统上,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间应导电良好。当每一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0.03Ω时,应有导线跨接。有静电接地要求的不锈钢管道,导线跨接或接地引线应采用不锈钢板过渡,不得与不锈钢管直接连接。


   ⑧. SH 3501《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间应导电良好。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0.03Ω时,应有导线跨接。


   ⑨. HG/T 23002《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作为静电安全检查的行业标准,规定:金属设备与设备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如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可不另接跨接线,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螺栓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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