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集液包应设置在下列场合


  a. 饱和蒸汽管道的末端或最低点,蒸汽伴热管的末端,如果蒸汽管道较长时,每隔一定距离亦应设疏水阀;饱和蒸汽管道的每个立式“T”形补偿器前或最低点。


  b. 饱和蒸汽系统的减压阀前和调节阀前。


  c. 蒸汽分水器及蒸汽加热设备等下部。


  d. 经常处于热备用状态的设备进气管的最低点。


  e. 扩容器的下部,分汽缸(蒸汽分配管)的下部以及水平安装的波纹补偿器的波峰下部。


  f. 蒸汽水平管的低点处。


  g. 装置边界蒸汽管线切断阀之前。


②. 水平敷设的长蒸汽管应设集液包,其间隔为:


  a. 在装置内,饱和蒸汽宜为80m,过热蒸汽宜为160m;


  b. 在装置外,顺坡时宜为300m,逆坡时宜为200m。


③. 管廊上蒸汽总管末端的集液包配管应考虑以下要求。


  a. 集液包及接管与梁之间的净距离应大于热位移量及保温所需的空间,一般不小于200mm,见图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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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集液包的冷凝水出口管的方位不宜向管廊梁的一侧引出,同时避免与管廊下层管道相碰。疏水阀应布置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


  c. 集液包的冷凝水出口管的走向,除考虑管道柔性要求外,还要考虑便于设置管道支架及疏水阀组的支架。


  d. 在蒸汽主管的位移较大时,靠近主管的小管支架应尽量利用主管生根,以减小相对位移。


  e. 蒸汽管径小于DN80时,根据项目要求可不必采用集液包,仅设低点排放至疏水阀即可。


④. 集液包的结构。


  a. 集液包的冷凝水出口管线应设切断阀或蒸汽疏水阀组。


  b. 集液包通常采用标准管件组合而成,应符一合管道等级规定。集液包下端宜用法兰盖,兼作吹扫用。也可以用焊接管帽,但需增加排液口。


  c. 根据蒸汽主管的管径范围组合形式,集液包形式见图2.132、表2.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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