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GB/T221-2000的规定,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采用规定的合金元素符号和阿拉伯数字表示,易切削不锈钢和耐热钢在牌号头部加“Y”。一般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平均含碳量(以千分之几计),当平均含碳量不小于1.00%时,采用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当含碳量上限小于0.1%时,以“0”表示含碳量;当含碳量上限不大于0.03%,大于0.01%时(超低碳),以"03”表示含碳量;当含碳量上限不大于0.01%时(极低碳),以“01”表示含碳量。含碳量没有规定下限时,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含碳量的上限数字。合金元素含量表示方法同合金结钩钢。例如:平均含碳量为0.20%,含铬量为13%的不锈钢,其牌号表示为“2Cr13”;含碳量上限为0.08%,平均含铬量为18%,含镍量为9%的铬镍不锈钢,其牌号表示为“0Cr18Ni9”;含碳量上限为0.12%、平均含铬量为17%的加硫易切削铬不锈钢,其牌号表示为“Y1Cr17:平均含碳量为1.10%,含铬量为17%的高碳铬不锈钢,其牌号表示为“11Cr17”;含碳量上限为0.03%,平均含铬量为19%,含镍量为10%的超低碳不锈钢,其牌号表示为“03Cr19Ni10”;含碳量上限为0.01%,平均含铬量为19%,含镍量为11%的极低碳不锈钢,其牌号表示为“01Cr19Ni11”。



   按照GB/T221-2008的规定,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用规定的化学元素符号和表示各元素含量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1. 碳含量


      用两位或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碳含量最佳控制值(以万分之几或十万分之几计)。


      只规定碳含量上限者,当碳含量上限不大于0.10%时,以其上限的3/4表示碳含量;当碳含量上限大于0.10%时,以其上限的4/5表示碳含量。


      例如,碳含量上限为0.08%,碳含量以06表示;碳含量上限为0.20%,碳含量以16表示,碳含量上限为0.15%,碳含量以12表示。


      对超低碳不锈钢(即碳含量不大于0.030%),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碳含量最佳控制值(以十万分之几计)。


      例如,碳含量上限为0.030%时,其牌号中的碳含量以022表示;碳含量上限为0.020%时,其牌号中的碳含量以015表示。


      规定上、下限者,以平均碳含量×100表示。


      例如,碳含量为0.16%~0.25%时,其牌号中的碳含量以20表示。


2. 合金元素含量


      合金元素含量以化学元素符号及阿拉伯数字表示。钢中有意加入的铌、钛、锆、氮等合金元素,虽然含量很低,也应在牌号中标出。


      例如,碳含量不大于0.08%,铬含量为18.00%~20.00%,镍含量为8.00%~11.00%的不锈钢,牌号为06Cr19Ni10


      碳含量为0.15%~0.25%,铬含量为14.00%~16.00%,锰含量为14.00%~16.00%,镍含量为1。50%~3.00%,氮含量为0.15%~0.30%的不锈钢,牌号为20Cr15,Mn15Ni2N。


      碳含量为不大于0.25%,铬含量为24.00%~26.00%,镍含量为19.00%~22.00%的耐热钢牌号为20Cr25Ni20



  中国统一数字代号体系(GB/T17616-2013)中,由大写的拉丁字母为前缀,后接5位数字。关于不锈钢的前缀有:S——不锈、耐蚀和耐热钢;S1——铁素体型;S2——奥氏体和铁素体型;S3——奥氏体型;S4——马氏体型;S5——沉淀硬化型。不包括焊接用不锈钢、不锈钢铸钢、耐热钢铸钢、粉末冶金不锈钢和耐热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