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和ISO不锈钢标准都规定,对于热轧(锻)钢材,除供热压力加工用的钢材外,一般都以热处理状态交货(热处理要求需在订货合同中注明)。热处理后,根据要求,要进行酸洗喷丸清理或车削剥皮等表面处理或表面精整。对于冷轧或冷拔钢材,或以冷加工状态,或冷加工后进行热处理、酸洗或喷丸清理,或热处理后进行平整、研磨、抛光,或再进行不同程度的硬化加工等状态交货。


 ISO和EN、DIN标准,对钢材的交货状态按生产加工方法和表面状态规定数种不同类型的组合,比较科学合理,利于标准执行。


 关于热处理制度,除ASTM标准外,各国和ISO标准对每个牌号交货钢材的热处理制度或测定力学性能试样的热处理制度作了具体规定。唯有ASTM标准,除沉淀硬化钢外,在钢材标准中一般未对每个牌号的热处理制度作具体规定,只规定热处理种类(例如退火、固溶或时效),各类钢的热处理要求是在各品种通用技术要求标准中说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