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参考欧洲EN 10028-7∶2007《压力容器用钢的扁平产品 第七部分∶不锈钢》制定。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国通用机械工程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东玲、王晓虎、秦晓钟、张建生、白晋钢、王培智、任永秀。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承压设备用不锈钢板不锈钢带的分类和代号、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产品质量证明书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宽度不小于600mm的承压设备用热轧、冷轧不锈钢钢板及钢带(含卷切钢板)。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GB/T 223.5一2008,ISO4829-1:1986,ISO4829-2:1988,MOD)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GB/T 223.11—2008,ISO 4937:1986,MOD)


GB/T 223.1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重量法测定镍量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2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a-安息香肟重量法测定钼量


GB/T 223.3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中和滴定法测定氮量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 223.5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2002,eqy ISO 6892∶1998)


GB/T230.1  金属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T标尺). (GB/T230.1—2004,ISO 6508-1:1999,MOD)


GB/T231.1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 231.1—2002,eqv ISO 6506-1∶1999)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GB/T 232—1999,eqv ISO7438∶1985)


GB/T247  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708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8—2006,ISO162∶2000,NEQ)


GB/T 70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9—2006,ISO7452∶2002,ISO 16160:2000,NEQ)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 2975—1998,eqv ISO 377∶1997).


GB/T4334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不锈钢晶间腐蚀试验方法(GB/T 4334—2008,ISO 3651-1∶1998,ISO 3651-2:1998,MOD)



六、技术要求


6.1  制造方法


 6.1.1  钢采用粗炼钢水加炉外精炼工艺冶炼。


 6.1.2  连铸坯压缩比不小于3。


 6.2  化学成分


 6.2.1  钢的统一数字代号、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3~表15的规定。表13~表15中所列成分除标明范围或最小值外,其余均为最大值。


 6.2.2  钢板和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6.3  交货状态


  钢板和钢带经冷轧或热轧后,应经热处理及酸洗或类似处理后的状态交货;热处理制度可参照附录表B.1~附录表B.3。


 6.4  室温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经热处理的钢板和钢带的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6.4.1~6.4.3的规定。对于几种不同硬度的试验,可根据钢板和钢带的不同尺寸和状态按其中一种方法检验。


  6.4.1  经固溶处理的奥氏体型钢的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6的规定。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n.o,仅当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才进行检验。


  6.4.1.1  对于热轧厚钢板,当厚度超过表16规定的最大厚度时,经供需双方协商,可进行力学性能试验,试验数据仅供参考,不作为交货依据。


  6.4.2  经固溶处理的奥氏体-铁素体型钢的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7的规定。


  6.4.3  经退火处理的铁素体型钢的室温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表18的规定。其中弯曲试验,仅当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才进行检验。


 6.5  晶间腐蚀试验


  经需方要求,奥氏体不锈钢应进行晶间腐蚀试验,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应在合同中注明。


 6.6  表面加工及质量要求


  6.6.1  钢板及钢带的表面加工类型


   钢板及钢带的表面加工类型见表19,需方应根据使用需求指定加工类型,并在合同中注明。


  6.6.2  表面质量


   6.6.2.1  热轧不锈钢中厚板热轧不锈钢带(含卷切钢板)的表面质量


   钢板和钢带不允许存在有影响使用的缺陷。经酸洗后的钢板和钢带表面不允许有氧化皮及过酸洗。允许对钢板表面局部缺陷进行修磨清理,但应保证钢板的最小厚度。由于钢带一般没有除掉缺陷的机会,允许带有少量不正常的部分。


  6.6.2.2  冷轧钢带及卷切钢板的表面质量


   钢板不得有影响使用的缺陷。允许有个别深度小于厚度公差之半的轻微麻点、擦划伤、压痕、凹坑、辊印和色差等不影响使用的缺陷。允许局部修磨,但应保证钢板最小厚度。


   钢带不得有影响使用的缺陷。但成卷交货的钢带由于一般没有除去缺陷的机会,允许有少量不正常的部分。对不经抛光的钢带,表面允许有个别深度小于厚度公差之半的轻微麻点、擦划伤、压痕、凹坑、辊印和色差。


   钢带边缘应平整。切边钢带边缘不允许有深度大于宽度公差之半的切割不齐和大于钢带厚度公差的毛刺;不切边钢带不允许有大于宽度公差的裂边。



八、检验规则


 8.1  检查和验收


  钢板和钢带的质量检验由供方质量监督部门负责。供方必须保证交货的钢材符合本标准的规定,需方有权按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


 8.2  组批规则


  钢板或钢带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由统一数字代号(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厚度和同一热处理制度的钢板和钢带组成。每批钢板或钢带的重量应不超过40t。


 8.3  取样部位及取样数量


  钢板或钢带的取样部位及取样数量应符合表20的规定。


 8.4  复验和判定


  检验项目的复验和判定,按照GB/T17505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板和钢带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4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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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4511-2009 承压设备用不锈钢钢板及钢带.pdf